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专家论坛观点摘要
2017-6-21 8:33:43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者按:16日,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发布。来自深圳试点企业的代表和各地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就标准的完善和推广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特刊发部分观点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
  深圳反腐败制度走在全国前列

  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是国内首个反贿赂管理地方标准,为企业等各类组织有效发现、预防和管控贿赂风险,积极应对反贿赂贸易要求提供了全面管理框架和指南。
  “该标准将反贿赂的着眼点聚焦于企业,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反腐败工作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松年表示,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对具体反腐制度的设计、改进、完善依旧处在进行时。
  “腐败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同时与制度缺陷有关系。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是反腐败制度设计中一项极具创造性的可资复制和推广的反贿赂、反腐败的重要制度。”在应松年看来,该标准一是与国际接轨,关键指标与核心要求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二是国内首创,体现本地良好实践与特色。“深圳标准充分结合国内实际和要求,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实下了一番功夫。”
  他表示,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着眼于企业,从企业的内部结构、外部关系制定反贿赂标准,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明确了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构建了一整套完整的严密的可操作的制度,这个思路非常好,不仅能够很好地改善商业体系环境,而且对国家机关反腐工作也有重要的意义。
  “贿赂和腐败,是一件事的两面,商业体系环境净化了,也就切断了公私人员寻租腐败的源头,从而有效减少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腐败问题。”他赞同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先从企业搞起,然后再大规模推广,从商业领域到各类组织,从深圳到全国,反了贿赂、反了腐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深圳在反腐败制度创设上作出了贡献,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深圳标准值得其他省市借鉴

  姜明安认为,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在反贿赂的机制、制度方面有诸多重要创新,其意义不可小视,其体现的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值得肯定,尤其是该《体系》所确立的理念、原则和制度,从理论上和从国内外已有的实践经验考察,对于治理商业贿赂是有重要作用的,值得全国其他省市借鉴,也值得高层领导和专家学者做反贿赂的顶层设计时参考。
  他表示,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推进制度反腐;二是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有利于法律、法治的实施。
  姜明安还提到,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及该标准所确立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亦有重要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而商业领域(也包括非商业领域)的反贿赂,建立干净、有序、公平的营商环境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商业领域的反贿赂之所以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是因为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诚信社会、公正社会、法治社会。建立诚信社会必须反贿赂,贿赂必然摧毁诚信;建立公正社会必须反贿赂,贿赂必然侵蚀公正;建立法治社会必须反贿赂,贿赂必然破坏法治。可见,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是实现当前的社会治理任务的重要工具和抓手。
  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专职监事李保民:
  深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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