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牢牢把握基层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基层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打下坚实基础。
  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善为国者,顺民之意。”基层治理涉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许多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决不能开空头支票,否则就会失信于民。
  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的目标要求。加强基层治理,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尤为关注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农村“三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众,多次强调要对他们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现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街乡一线有责无权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要坚持以街镇、居村为重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政策落地,使基层有更多精力和能力做好服务管理和保障民生工作,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要持续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设置,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真正做到简约高效便民。
  加快形成科学有效基层治理体系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面对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多元化的复杂形势,必须不断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格局,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效能。
  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完善基层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