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柏顺:稳步推进“廉洁路带”建设
2022-11-27 13:22:31

作者: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袁柏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的反腐败斗争备受瞩目,相形之下,对反腐败海外战场的关注与相关研究则要少得多。如果说海外追逃追赃是国内反腐的延伸,那么全球腐败治理则是反腐败海外战场的挑战所在。当今的中国已经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面对全球腐败治理,许多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回应,而“廉洁路带”建设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路带”上的腐败不可忽视
相对于国内的一些腐败问题,“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腐败所造成的影响有时甚至更大,绝不可忽视。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近年对海外行贿和腐败成本的研究表明,海外行贿一般占据一些企业全部交易额的10%、利润的34%以上。纵观近年我国“一带一路”项目实施较多的中亚、南亚地区相关国家,大部分腐败程度都比较严重,这意味着我国企业在参与相关经济活动过程中,常常面临非常高的索贿风险和行贿需求。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参与海外很多项目的建设时,面临的往往不是和国外企业的竞争,而是“自己人打自己人”,一旦造成竞相行贿的局面,就更加增添了我国企业的成本。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行贿行为不仅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也会影响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如果企业向某些国家一届政府行贿获得了某个项目,该届政府一旦下台,新政府又不予承认,项目就只能被迫停摆。如果企业在一些项目的监理、评估方面满足了一些外国官员的索贿需求,虽可能在短时内利于项目实施,但实际埋下了定时炸弹。
此外,腐败行为还会影响民心相通。“一带一路”提出“五通发展”,其中一通是“民心相通”。如果腐败问题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分配不公,直接损害普通民众利益,这就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初衷相违背,造成政府之间关系好而民心相背离的局面。而当中若有任何腐败行为被揭露和炒作,受到影响的将不仅仅是个别中国企业,更可能影响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甚至我们国家亦可能为此背锅。
要做好腐败治理风险评估
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腐败问题是“廉洁路带”建设的前提。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的腐败治理必定千头万绪。因此,应当先从以下环节入手,着力做好“一带一路”腐败治理的风险评估。
首先,要确定相关国家的腐败风险状况和风险等级。笔者在对此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搜集了当前国际上与腐败评估有关的数据,包括腐败印象指数(CPI)、行贿指数(BPI)、世界治理指数(WGI)、世界银行“商业环境与企业运行调查报告”(BEEP)中的腐败指数、PRS国别风险评估中的国别腐败风险指数,以及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中的廉洁指数等等。
由于各指数之间方法论的差异,评价侧重点也彼此互异。因此,笔者通过同一数据相比较的方法确定出腐败等级。通过这个方法,笔者对所有相关64个国家的腐败情况做了初步评估,并进行标识,风险等级一目了然。其中,被确定为腐败状况严重、具有较大腐败风险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中亚、南亚,也有部分欧洲国家,如希腊。
其次,把我国和其他相关国家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具备的机制进行梳理,尤其是对法律框架作出评估后,不难看出,实际当中我国在反腐败合作方面需要面对诸多问题,例如:我国和其他相关国家是否存在引渡条约;是否存在刑事、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当中的引渡条款是否可以被承认为一个引渡的依据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64个“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家中,既没有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也不存在司法协助的政府协定,还不承认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引渡依据的国家有12个。这意味着,与这些国家开展反腐败合作,就要面临既没有正式、合法渠道又没有可持续机制的难题。
建设好“廉洁路带”的四点建议
面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和治理风险,要建设好“廉洁路带”,该如何发力?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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