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惩防体系逐步规范。建国之初,韶山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协助党委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政治运动,着力整风整党、三反五反,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完善教育、监督、制度、惩处四大职能体系,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纪律规定,进入新世纪后,不断探索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提高廉政意识的途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效显著。伴随社会经济的进步,韶山纪委监察局坚持定期培训和平时教育相结合,通过韶山电视台、韶山报社的专题宣传报道、举办各级培训班和上辅导课、组织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活动,促进了干部理论学习和党纪法规知识学习的不断深入。通过悬挂横幅、书写标语、发放学习资料、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学习心得体会,营造出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开展了以"改进作风、拒腐防变"、"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年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确定主题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2000年后,制定了《韶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始全面推行以"三书一单"为载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两述三谈话制度,逐步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2002-2008年,全市上下共签订责任书3874份,运用建议书64份,监督通知书18份,信息单70份。七年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5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处分各类违法违纪党员干部81人。针对社会关注的反腐倡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几点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强化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立足抓早抓小,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四)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韶山纪检监察组织自成立以来,坚持把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维护社会团结稳定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认真抓落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围绕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重点,坚持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动员党员干部加强学习锻炼,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教育预防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2002年以来,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党委纪委组织的各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100余人次,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课、以案讲案等形式多样的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共计481人次。还组建了信息调研队伍,积极调查研究,认真思考,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历年来,韶山纪委监察局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努力提高服务经济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市干部监督考核、单位绩效考核、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旅游环境整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力地推进了韶山富民强市进程。 
二、深刻总结,准确把握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发展规律
    (一)必须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改革开放以来,韶山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市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市齐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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