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腐败文化格格不入,破坏了腐败文化笼罩下的“潜规范”。在这种腐败文化氛围里,意志脆弱者想不腐败都困难,于是一些人不得不迎合风俗,随波逐流,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致使腐败现象日益泛滥。这种腐败文化的群体压力效应是腐败现象猖獗的深层文化诱因。 
    腐败文化的癌病变效应。文化具有内化作用和销蚀功能。当腐败现象逐渐演变成腐败文化时,就会像癌细胞那样渗透到肌体中,产生癌病变效应。因此,腐败文化也被称为“政治之癌”。对于执政党及其执掌的政权而言,当腐败文化逐渐形成后,就会侵蚀党的肌体,导致党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权力观发生蜕变,使党员产生政治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人生信仰迷茫的现象,并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力和整合力出现一定程度的淡化和弱化,甚至销蚀党的执政基础,降低人民群众对整个制度和政权的社会认同度,逐渐削弱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动员力。当腐败文化遍布并渗透到整个政治肌体时,就会出现癌病变效应,执政党和国家政权都将面临政治危机。 
    综合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社会上存在腐败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腐败文化的形成。只要腐败文化存在,仅仅是惩处一些腐败分子,而不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荡涤腐败文化,反腐败就会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低级阶段,甚至出现腐败越反越多、越反在群众中的威信越下降的现象。因此,反腐败绝不单纯是一场政治斗争,更是一场文化领域的较量,反腐倡廉建设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文化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继续深化源头治腐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营造社会氛围、净化从政环境、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从文化视角研究当前的反腐败问题,首先要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作出正确的认识和概括。近年来,理论界对廉政文化的内涵、外延、功能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理论成果。但笔者认为,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中仍存在概括不准确、理论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新的论证和分析。 
    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向和重点问题。所谓廉政文化,就是指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但从整体研究情况看,目前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向性概括却存在偏颇。如,廉政文化是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廉政理念为核心,以廉政教育活动和廉洁文化艺术为载体,教育公职人员廉洁奉公,形成崇廉、尚廉的一种文化。再如,廉政文化是廉政思想、廉政制度、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机统一体,[2]等等。按照这种理解,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向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点是预防权力腐败,基本途径和方法就是“进机关”、“进班子”。这种认识实际是曲解了廉政文化的本质含义,也是导致廉政文化建设长期疲弱的重要原因。 
    出现上述认识偏颇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混淆了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的关系。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廉政教育的指向是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教育来启发国家公职人员廉政意识,使这部分群体不想腐败、不愿腐败,廉政教育指向错误,就会导致“上面有病,下面吃药”的现象;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向是社会公众,通过文化建设形成对廉政行为的普遍认同和社会评价,创造一种社会氛围和压力机制,使权力使用者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廉政文化建设指向偏差,就会出现“曲高和寡”,难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从这个角度理解,廉政文化比廉政教育所包含的外延及涵盖的范围更广。 
    基于这种分析我们认为,从本质上讲,廉政文化是一种社会文化和大众文化。在内涵上,廉政文化应分为四个层面:一是廉洁的政治文化,即培养公民的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