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15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什么情形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2)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3)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4)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5)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153、依据《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5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隐瞒、截留、坐支应该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6、《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15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党员署真实名检举的,应如何处理?
答: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159、《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16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失职、渎职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如何区分?
答:(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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