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133、《公务员法》规定,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134.《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接受审计的行为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接受审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35、《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应当从重处分?
答:(1)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3)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4)包庇同案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136、《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应当从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2)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3)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137、《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包括哪些监督制度?
答:(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7)谈话诫免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138、《党纪处分条例》应由哪个机关或部门负责解释?
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139、《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2)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140、《若干规定》规定是针对什么制定的?
答:《若干规定》是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的纪律要求。

上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