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职务犯罪十大新动向:涉案者以村支书等居多
2009-7-31 9:39:43


表一: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罪名比例图 贪污犯罪占70.2% 挪用公款犯罪占29.8%

表二:立案人数统计表(单位:人)(注:2008年统计数字截至9月份)

表三:案款来源比例图

表四:涉案金额比例图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了许多具体的实惠政策,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然而,这些资金也成了部分农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对2003年至今年9月发生在辖区内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这类犯罪有十大新动向,建议通过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效遏制涉农职务犯罪,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廉政环境。

    1.五年多查办涉农贪官37人 
    2003年以来,济源两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重视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中的职务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2003年至今年9月,济源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下简称“涉农案件”)37人,占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30.8%,其中涉案金额在贪污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有20人。通过办案,既保障了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保证了中央新农村建设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又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2.涉农案件有十大特点 
    从涉案罪名来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较多。五年多来,济源两级检察机关查办的涉农案件全部为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其中贪污犯罪的有26人,占所有涉农案件人数的70.2%;挪用公款犯罪的有11人,占所有涉农案件人数的29.8%(见表一)。 
    从发案态势来看,涉农职务犯罪仍呈高发态势。济源检察机关在2003年仅立案查办涉农案件4人,到2007年已达12人,而今年1月至9月就已立案8人(见表二),这充分说明此类案件高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从涉案人员的身份来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财务人员居多。在查办的37人涉农案件中,乡镇党政机关干部(主要是指乡镇党委、政府和财政所等各站所工作人员、科技工业园、涉农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成员等对涉农资金的使用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有5人,村支书有10人,村委会正副主任有5人,其他村委成员1人、会计6人、出纳1人、居民小组组长6人、普通村民1人、其他人员2人,分别占涉农案件罪犯人数的13.5%、27%、13.5%、2.7%、16.2%、2.7%、16.2%、2.7%、5.4%。从中可以看出,享有涉农资金分配权的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涉案的较多,而对村级财务开支具有重要决策权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其他村委成员、会计、出纳等人,则是涉农案件的高发人群,占所有人数的62.2%。 
    从涉案人员的年龄来看,41岁至60岁是涉农案件的高发年龄段,占所有犯罪人数的70.2%。在查办的37人中,年龄在20岁至30岁的有1人,31岁至40岁的有8人,41岁至50岁的有14人,51岁至60岁之间的有12人,60岁以上的有2人,分别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2.7%、21.6%、37.8%、32.4%、5.4%。 
    从涉案人员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较多,占83.8%。通过对涉案的37人文化程度的统计分析,发现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有4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0人,大中专文化程度的有5人,本科文化程度的有1人,分别占涉农案件人数的10.8%、45.9%、27%、13.5%、2.7%。 
    从涉案款物的来源来看,移民补偿款和工程建设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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