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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惩治腐败动作加大 京沪两地高官落马

[日期:2006-12-30] 来源:《财经时报》  作者: [字体: ]

国际合作

11月23日,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座谈会上,何勇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形成强劲声势,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何勇还同时表示,未来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9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为了更有效地惩治地方腐败、权力部门腐败以及商业腐败,在2006年,中央还加大了参与国际合作的力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2006年1月13日,中国政府代表向联合国秘书长正式递交了批准书和政府声明。

2006年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6月13日,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实施《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就中国法律制度与公约相衔接需要完成的20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7月份,《望东方周刊》透露,国家级课题组,即《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正在构想一部《反腐败法》。目前,对贪污贿赂腐败犯罪专门立法的国家,已经有30多个。

但是,这部法律能否在2007年提上日程,现在还是一个未知之数。不过,中央2006年的雷霆出击,已让国人充分地相信,反腐败工作将继续深入进行,而清廉政府、和谐社会的构想,并非遥远。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2010年,中国将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月历

1月4日,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并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

2月12日,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

3月11日,在“两会”期间,贾春旺检察长称,将“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4月12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的反腐败研讨会上,中美双方发表了一项联合声明,呼吁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遏制腐败。

5月19日,《人民日报》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6月11日,新华社突然发布消息,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因为“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

7月5日,《了望东方周刊》刊登文章称,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正在构想《反腐败法》。

8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学习《江泽民文选》座谈会。吴官正在会上强调,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由中纪委提交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10月22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11月23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座谈会。何勇强调,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2月19日,公安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说,近年来,中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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