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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借市长情妇之力整走市长最终因其落马

[日期:2007-02-2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字体: ]

 二、行使“初始提名权”为人谋官     

    王东霏诈骗犯罪一案牵涉到抚顺市多名高官,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5年9月初,辽宁省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初的一天,抚顺市委副秘书长秦连被决定逮捕,随后,周银校的夫人和儿子相继被刑事拘留。11月25日,时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的周银校因涉嫌受贿犯罪,辽宁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对周银校依法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报告》。随后,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周银校。    

    经过检察机关侦查,证据确凿表明,周银校在担任抚顺市委书记期间,运用在干部任免上的“初始提名权”,通过一系列包装以及所谓的组织程序,助人升官,为己敛财。检察机关对周银校提出8笔受贿指控,其中5笔是卖官。  

    那么,什么是“初始提名权”呢?抚顺市委组织部一位负责同志介绍,任命一名干部一般要经过提名,然后组织考察,结果报主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的副部长以及分管处长等人,后报市委书记,通过后,上书记办公会,最后常委会表决通过,公示。这个程序,职务空缺是第一步,市委书记或者常务副书记的最初提名习惯上被称为“初始提名权”。     

    在周银校5次卖官行为中,都是在他答应行贿者的任职要求后,找到当时市委组织部的主要领导,用自己的“初始提名权”予以推荐的。

    2001年,时任抚顺市地震局局长的李毅(化名)向周银校提出,想担任科技局副局长的职务,周应允。当年11月,李毅被任命该职。2002年春节,李毅与妻子到周银校家送给周妻吴柏清10万元钱,吴柏清随后告知了周银校。

    那么,周银校是如何让李毅走上心仪的职位的呢?     

    2001年下半年,周银校对抚顺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说,可以考虑让李毅担任科技局副局长,过后,周银校的意见被转达给相关领导和部门,李毅如愿担任了该职。     

    无独有偶。2001年初,周银校接受迟淮明(化名)的要求,提议迟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这一次,周银校也是行使市委书记的“初始提名权”。其实,2001年下半年,当时抚顺市卫生局副局长一职空缺,迟淮明并没有优势。组织部确定后备人选前,周银校出面说话:“卫生局副局长位置空缺,迟比较合适,考虑一下。”迟如愿当上了副局长后,特意在一天晚上来到周银校家,送上了10万元钱。     

    尽管送钱的人费尽心思选择场合,而周银校身居市委书记,收钱时也是非常小心的。     

    2002年初,抚顺县委副书记刘洁春(化名)为在职务晋升上得到周银校的照顾,曾通过关系多次向周银校提出请求。此后,经周银校提议,刘洁春于2003年4月被任命为抚顺市文化局局长。在当地县区换届前的一天,刘洁春去周银校家送上一箱山野菜,箱下面装了5万元钱,刘洁春在递给吴柏清一个装有1万元的信封时,暗示山野菜箱下还有更多的钱。     

    后来,抚顺市个别违纪的干部也给周银校的妻子吴柏清送钱,求周银校对执纪执法机关施加影响,以减轻处罚,达到“保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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