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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岚皋县人大副主任余方礼涉嫌贪污被判10年

[日期:2007-05-1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许波 [字体: ]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方礼贪污案,依法以被告人余方礼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1011月,安康市、岚皋县、铁炉乡分别召开退耕还林工作会议,要求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2002年退耕还林的栽植任务。对按时完成任务且造林质量高的乡镇可提前安排2003年的计划。铁炉乡庙坝村村支书潘坤玉、村主任刘燕虎、村会计刘成禄根据会议精神,商议庙坝村退耕还林及争取退耕还林指标问题。此后,刘燕虎和潘坤玉便去找岚皋县林业局争取指标,并找到时任粮食局局长的余方礼,请余帮忙给争取退耕还林指标,余方礼答应帮忙,同时提出想给侄儿余佑民搞500亩退耕还林。2003年正月,刘燕虎到余方礼家去收投资款5万元。

2003225余方礼调任林特局局长。2003年元月庙坝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实施。在留足农户口粮地后,对农户承包合同地和村集体土地实行统一规划,连片治理开发。造林结束后,唐洪毅到庙坝村搞退耕还林设计,给庙坝村设计退耕还林面积5000亩。后庙坝村分得退耕还林指标4595亩,唐在验收时给庙坝村验收了4595亩退耕还林。庙坝村按规定分够农户在承包耕地内实施退耕还林的2000余亩外,所余2200亩只能实施荒山造林的休耕的坡耕地和荒山由张传平搞大户承包,其中余方礼以张传平名议虚列退耕还林地410亩,套取国家钱粮补助款132840元据为已有。

另据查,2003年岚皋县铁炉乡光荣村村主任刘桂礼,到岚皋县林业局找时任局长的余方礼及局干部唐洪毅,请他们帮忙争取退耕还林指标,并承诺指标争取到位后,可给每人分得一些。余、唐二人答应等设计后再定。随后,唐洪毅在光荣村做退耕还林实地设计时,将碳湾、土包寨(小地名)只能实施荒山造林的850亩休耕地、坡耕地故意设计成退耕还林地。唐洪毅返回后将设计情况给余方礼作了汇报,并说设计成退耕还林的这块地由刘燕鸿(另案处理)搞大户承包,如果余方礼愿意,可在刘燕鸿名下承包200亩搞退耕还林,余方礼表示同意。刘桂礼收取余方礼投资款2万元。2003年经唐洪毅设计验收的光荣村刘燕鸿名下的850亩休耕坡地造林列入退耕还林骗取国家给予钱粮补助,其中余方礼占有200亩。案发前已兑现两次计63800元,由刘燕鸿领取后交余方礼。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余方礼将所得196640元补助款全部追缴。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方礼在担任岚皋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隐瞒事实真象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将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休耕、弃耕等闲置土地及荒山按耕地设计成退耕还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庭审中余方礼提出自已为退耕还林投入7万元工程款。经证实该7万元确用于造林,故应从余方礼所骗取的196640元中予以剔除。余方礼还辩称他投资的退耕还林是给其兄余方全搞的,且将光荣村200亩兑现款交给余方全,因无相关证据证实,该辩解理由不予采纳。市中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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