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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机关集体活动不得分散使用轿车

[日期:2007-05-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祖华、张琳 [字体: ]

陕西省日前就建设节约型机关出台意见,要求省级机关公务活动尽可能乘坐公交车辆,集体公务活动不得分散使用多辆小轿车,提倡乘用中巴车等,以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意见要求推进公务用车节约。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配备高耗油车辆,严禁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机关用车应以节能、低耗、环保型车辆为主。各单位应实行车辆夜间召回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

另外,省级机关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不用或少用照明灯,做到出门随手关灯,防止“长明灯”现象发生。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稿件网上无纸化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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