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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中“人民”一词出现99次背后——不变的初心使命,如一的为民情怀

[日期:2019-11-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人民”一词共出现99次,是《决定》高频词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以人民为中心,是《决定》的价值旨归。“人民”一词在《决定》中高频出现,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使命和如一的为民情怀。

  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决定》第一部分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决定》作出重要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7亿多人摆脱贫困,近14亿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我们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深得人民拥护”,正体现出“中国之治”顺民意、得民心。

  《决定》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时,“人民”一词出现了9次。“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人民是我们制度优势的根源所在。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以人民为中心牢牢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从“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显著优势,再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导思想,《决定》中的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我们党一脉相承的人民立场,一如既往的赤子之心,一以贯之的价值坚守,既坚定了我们的制度自信,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奠定了根基、明确了方向。

  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

  《决定》第二到十四部分描绘了由13个部分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这既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原则,也是未来发展的重大部署。“人民”一词在这一部分出现的频率高达79次。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中的创造伟力,就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为此,《决定》要求,“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

  《决定》在阐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时明确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从党和国家制度的高度,强调了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到党治国理政上的具体体现。

  《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所在。《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均是为了让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此外,“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等内容,也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检验工作的标准。《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这既强调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理念,同时也凸显了国家制度体系建设始终体现人民立场的要求。

  专章阐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决定》第八部分用一个专章具体阐释了“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民生保障之“网”作出部署安排。

  《决定》既明确提出了“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要求,又提出了“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质量要求,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一系列部署。《决定》要求“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一项项要求既是思路又是招数,既是承诺又是动作,十分具体,必将有利推动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让全体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的铿锵誓言,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所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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