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正在展开,其中包括规划审批。作为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建设部也加紧构建“规划反腐”的框架:除与监察部开展监察工作外,建设部还通过已经送审的《城乡规划法》谋求垂直督察的制度化、法律化,一场针对“规划腐败”的“围剿”刚刚开始。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继土地督察制度后,又一批“督察大员”将在地方“现身”,他们将担起督察地方政府落实城乡规划、监察规划违法违规案件的重任,对于省级政府的规划落实,建设部将直接派员进行“垂直督察”;而“城乡规划督察”将获得“制度化”的“法律身份”。
垂直督察 向建设部汇报
报道称,据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建设部直接派驻地方的督察员,由建设部直接任命,实行垂直管理;二是由地方省级政府自行设置的督察员,但要向建设部汇报规划督察情况。
他解释说,两类督察按照“事权”原则划分。对於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由国务院直接批准的城乡规划,由建设部直接派驻督察员进行督察。省级政府按照国务院批覆的总体规划所编制的地、市一级规划,则由地方政府任命的督察员进行督察。
反腐会战 分三阶段展开
据报道,目前草案中规定督察重点将放在已批准的城市规划的落实与执行方面,重点监控违反规划开发建设、摆放工业企业,以及侵占基础设施、损害文物古迹及旧城保护区的行为。
唐凯说,建设部正与监察部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规划执法效能监察,并成立专门办公室,针对规划执行、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希望通过规划执法效能监察,与日后的规划督察制度一起,形成“制度反腐”,遏制规划腐败。
报道称,据一位建设部人士表示,建设部和监察部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对规划领域进行专项监察,不仅要对事,对於涉及腐败问题的,直接通过联合工作小组,移交监察部处理。他还透露,本次监察将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至四月底前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五月至九月实地检查。
第三阶段,十月完成全年自查自检和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