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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旅游局曾参与建祖龙 无偿划拨所有用地

[日期:2007-04-04] 来源: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  作者:记者:童盈 聂继承 刘尊富 [字体: ]



华夏第一祖龙

 

  主持人:继续关注河南省新郑市“华夏第一祖龙”事件。本栏目连续三天报道了 “华夏第一祖龙”的违规建设情况,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祖龙”项目背后的问题也慢慢凸现出来。

  “华夏第一祖龙”事件调查 新郑旅游局曾参与“祖龙”建设

  “华夏第一祖龙”建设始于2002年,其间因未办理有关手续被勒令停工。2007年3月20日,重新开工。2007年3月24日,工程再次停工。经过记者的调查,始祖山“华夏第一祖龙”最早是新郑市一个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和祖龙项目开发商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仅仅两页纸的协议中,共九条规定的六条都是关于新郑市旅游局为“祖龙”项目提供各种便利。其中包括:新郑市旅游局无偿划拨‘中华第一巨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祖龙建设方提供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开发环境。办理征地手续、搬迁等问题。‘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建成后无偿交给新郑市旅游局管理。”“祖龙”项目被认定为违规建设后,新郑市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国土、环保、规划、文化、旅游、林业、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进行调查。而调查组的成员之一恰恰是当初合作开发此项目新郑市旅游局。

  3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河南省林业厅相继表示祖龙项目属违规建设。而短短几天之后,新郑市政府发布三条调查处理决定。在调查结果出来的同时,新郑市常务副市长李书峰也表示,祖龙项目进退决定权不在政府,要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办理。祖龙公司申报批准就继续建,不批准就不建。这样的结果将“祖龙”项目所有问题交给祖龙公司处理。而处理决定中的第二条: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祖龙公司,且与该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让承担建设的公司进行组织评估,不论是资质,还是评估结果都让人置疑。评估、论证结果能否作为政府处理决定的依据也让人感到怀疑。

  主持人:对于祖龙事件的进展情况,我们仍将继续关注。

  (记者:童盈 聂继承 刘尊富 )

  新闻回放:

  主持人:在河南省新郑市始祖山上,一个开工近5年、规划投资达3亿元人民币的“华夏祖龙”工程,近日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由于这个耗资巨大的工程尚未通过环保测评,即将面临停工、拆除的命运。

  “华夏第一祖龙” 未通过环保测评面临拆除命运

  解说:“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建在新郑市始祖山风景区的一个山顶上。目前,朝向东方的高大龙头已经基本建成,龙身也已有800多米。投资建造方为私营企业“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据新华网报道,祖龙公司董事长李树民称,始祖山“华夏第一祖龙”建设始于2002年,当时已被列为新郑市招商引资项目之一。中华祖龙是新郑市一个文化旅游开发项目,2002年初,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手续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搁置至今。 2007年3月20日,重新开工。由于“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占据始祖山显要位置,经媒体披露后,立即招来诸多质疑。据新闻晨报报道,郑州市环保局现在已经向祖龙公司下达暂停建设‘华夏第一祖龙’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的通知。祖龙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因为环评问题不能在始祖山上建龙,他们将选择其它城市开工。2007年3月24日,新郑市政府也给出了处理意见,在组织土地、建设、规划、环保、林业、文化等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由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建设局分别依法对其作出了退还非法占地、责令停工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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