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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送“助攻” 泰国能否打赢反腐“持久战”?

[日期:2017-04-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423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杜鹃

泰国国王拉玛十世哇集拉隆功46日签署新宪法。按泰国当局的说法,新宪法反腐意义重大,旨在建立严格反腐机制,促进泰国政治清明。

早在2014年,泰国政府就将打击腐败定为其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近几年,执法机构在反贪行动中屡次“亮剑”,包括国家警察部队清除内部害群之马,特别案件调查厅人员先后三次进入一家佛教寺院搜查涉腐前任住持。

然而,最近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这个东南亚国家所面临的反腐阻力依旧不小,近一半受访者反映,如能在腐败活动中获得好处,他们便可以接受腐败行为。

建“严格反腐”机制

泰国国王拉玛十世哇集拉隆功46日在曼谷律实宫签署新宪法,标志着泰国自实施君主立宪制以来的第20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

宪法签署仪式上,一名政府官员强调:“新宪法旨在扫清腐败、滥用职权行为,防止贪污的政客担任公职。”

新宪法草案在20168月公投中获得通过。泰国制宪委员会主席米猜当时在公布新宪法草案时说,草案侧重于建立严格的反腐机制,促进泰国政治清明,因为它规定宪法法院、国家反腐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和审计署等机构有权依据草案规定的“道德标准”监督内阁成员和上下两院议员。这些机构有权评判官员腐败行为、选举舞弊,以及评估不良行为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并交由宪法法院裁决判罚。

媒体当时评论,新宪法草案获公投通过说明多数泰国民众基本认可给政府官员套“紧箍”的方案。

除推动修改宪法外,近年来,泰国当局为强化反腐机制还在法律层面推出多项举措。20157月,泰国反腐败法修正案正式生效,规定索贿、受贿官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甚至死刑。

根据修正案,官员如果犯腐败罪,量刑为520年监禁,并处10万至4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万元至8万元)罚金;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者,可判终身监禁甚至死刑。

修正案还规定,无论本国人士还是外籍人士,只要贪腐情节属实,将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泰国舆论界认为,该国法律先前对贪腐罪名处罚较轻,多数贪腐者即使被判有罪,也不过是入狱几年,没收非法所得,禁止几年内参政而已,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修正案还对腐败案件诉讼时效的限制作出修改,此前的法律条款规定诉讼时效为20年。根据新规,贪腐者若在被起诉后或案件审理过程中逃往国外,则出逃的这段时间不能算入“诉讼时效”范畴。

今年1月,泰国政府部门又提出议案,拟加强对贪官的惩罚力度并且细化反腐法律相关条款,即贪污金额超过10亿泰铢(1.9亿元人民币)可被判死刑。除死刑判罚,贪污金额在1亿泰铢(0.19亿元人民币)至10亿泰铢(1.9亿元人民币),可判处终身监禁;贪污金额不足100万泰铢(1.9万元人民币),可以判处5年监禁。

按程序,这项议案将依次接受内阁、议会、制宪委员会审议,分别通过后方可最终施行。

民众参与不积极

近几年,泰国在反腐领域打了几场“大仗”。

201411月,泰国警方在系统内部掀起反贪大行动,揭露中央调查局前局长蓬帕·察亚潘及其亲信卖官鬻爵、受贿索贿等行为;

2015年年中,有关偷渡客持续涌向泰国及其悲惨遭遇的报道引发国际社会关注,泰国总理巴育下令追查参与贩卖人口网络的公职人员,多名泰南地方官随后被捕,另有数十名负责移民、海关和海上监察等领域的警员遭调查。

去年5月底,泰国国家公园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厅与警方搜查涉嫌走私、虐待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北碧府“虎庙”,并且展开救虎行动。

今年3月底,泰国国家反腐委员会没收了旅游局前局长朱塔玛·西里旺及其女儿总计6500万泰铢(约合1295.8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法院同期裁定朱塔玛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她50年监禁。法庭文件显示,朱塔玛及其女儿于2002年至2007年从两名美国电影制片人手中收受贿赂。作为交换,朱塔玛将曼谷国际电影节的承办权交予对方。

尽管取得上述成绩,今年年初,泰国仍被国际腐败监督机构“降级”。这一机构公布的全球腐败指数显示,泰国的排名从2015年的第76位降至2016年的第101位。

分析人士指出,排名降级的情况说明,泰国反腐行动仍面临不少阻力,其中之一便是民众对腐败活动态度淡漠,甚至把它当成办事的“潜规则”,例如司机违反交通法规且情节不严重时,贿赂一下警察通常可以了事。

201596日,泰国反腐败日的主题是“做积极反腐公民”,从侧面反映出泰国人缺乏较强的反腐意识。而这种情形近两年似乎并未得到好转。德新社3月中旬报道,一份于36日至11日进行的民调结果显示,46.7%的受调查泰国人反映,如果能“分到一杯羹”,他们可以接受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

办理大案难度大

办理反贪大案时,泰国执法机构所面临的难度也不小。以缉捕涉嫌洗钱的前任佛教寺院住持法胜法师为例,隶属司法部的特别案件调查厅警员虽在一年内先后三次进入法身寺内搜查,却至今未能寻得他的踪影。

特别案件调查厅2015年调查空盏信用合作社挪用款项一案时发现了法胜法师的涉腐嫌疑。空盏信用合作社主席苏帕猜·西苏帕阿松于2013年私自挪用合作社约110亿泰铢(约合20.3亿元人民币),并将其中近9亿泰铢(约合1.67亿元人民币)捐赠给法胜法师及法身寺。苏帕猜于2015年被捕,随后在法庭承认侵吞相关款项,获刑16年监禁。

法胜法师否认指控,坚称未参与洗钱,强调收到的捐赠均用于寺庙日常开支,且此前该寺僧侣已集资把钱还给涉案的空盏信用合作社。特别案件调查厅则认为,即便钱已归还,法胜法师涉嫌违反刑法的行为依然存在,必须彻查。

去年4月,特别案件调查厅以法胜法师涉嫌蓄谋洗钱、收受赃款为由,传唤他配合调查。此外,他还被控非法占用两处国家用地。但从去年开始,法胜法师屡次以事务繁忙、身体不适等理由要求延期接受司法机构调查,法身寺与执法机构也接连上演“猫鼠大战”。特别案件调查厅去年6月、12月和今年2月在法身寺内的搜查行动均以失败告终。虽仍未寻得法胜法师踪迹,但特别案件调查厅厅长拜西承诺,会继续追捕这名嫌疑人。

除缉捕法胜法师无果外,泰国执法机构针对一起跨国行贿案的调查也迟迟未见进展。英国方面于去年12月公开的一项反腐调查结果显示,全球第二大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涉嫌雇佣掮客在至少12个国家“穿针引线”,以行贿等手段赢得巨额合同。当时有分析人士指出,这家英国企业的腐败活动可能牵扯多国部长级官员。

今年1月,泰国媒体披露泰国国际航空公司和泰国政府官员可能牵扯其中。这一案件与泰航先前购入多架配备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产发动机的客机有关。但《曼谷邮报》2月下旬报道,截至当时,泰国国家反腐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未见进展。

3月初,国家反腐委员会证实,正在调查泰国交通部前部长及前副部长,以及泰航前任高管,这些人有腐败和玩忽职守之嫌。

只不过,4月中旬,泰国交通部说,泰航迄今未向交通部通报对这起案件的调查进展,并且要求将这场自1月就已开始的企业内部调查再延长。(本报特约记者 杜鹃)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7-04/23/content_48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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