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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新反腐法“第一案”宣判

[日期:2017-02-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25  

韩国一家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一名55岁女子因向警官赠送年糕,违反了《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被判罚款9万韩元(约合535元人民币)。这是韩国“史上最严厉反腐败法”去年9月实施后,第一起依据该法宣判的案件。

法庭文件显示,这起案件发生在新反腐法实施首日,也就是去年928日。这名女子原本因一起诈骗案前往春川警察局,但她却向主管该案的警官赠送了价值4.5万韩元(约合267元人民币)的年糕。该警官随即退回年糕,并把此事报告给上级。

这项新反腐法由韩国前反贪官员、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的金英兰大法官于2012年提出,旨在根除公务人员的贪腐行为。

这一法律大致分为禁止不正当请托、禁止收受财物和设定外部讲课酬劳上限三部分,直接适用对象约有400万人,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有公职人员、国企职员、公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等。此外,上述人员的配偶也在法律约束范围内。

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7-02/05/content_44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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