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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行政审批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日期:2007-03-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王娅妮) 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坚持政企分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番话强调了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重要性。

    此前的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导致他“倒下”的原因,不能正确行使手中价值巨大的药品审批权,正是关键的一条。

    为什么有代表说“郑筱萸的位子就很容易腐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作为主管药品监管的机构,掌管着不少审批权限,药品注册就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个。谁能拿到批号,全由药监局拍板。进一步说,全由关键部门的“一把手”说了算。

    这种高度集中的审批权,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必然异化为某些人、某些部门谋取私利的工具,被扭曲成“权力寻租”的交易场。有的审批机关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任意提高或降低审批标准;有的随意增加审批费用;有的则利用审批权大搞“权钱交易”。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业充当权力掮客的代理机构,发展成颇具规模的“审批经济”。出现这种情况,说到底,是一些掌握审批权的部门,权力无人监督,以权谋私太容易。

    行政审批权的设置本来是为了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想真正发挥这种作用,就必须将审批过程置于“阳光”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保证行政审批沿着法治化的轨道运行。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落实主审人员集体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凡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对外公开。拥有审批权力的部门,都应参照这一思路,强化权力制约,确保权力部门真正成为群众利益的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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