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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湖南有线原总经理李中华受贿案

[日期:2015-11-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4:41    来源:湖南日报  

 行贿单位用“工资卡”让李中华领“酬金” 。   柴新竹/图

    法制周报记者 何金燕

    前不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湖南有线原总经理李中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李中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2年。

    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3年,李中华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其弟向多家公司和个人索取人民币354万余元。另据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李中华家庭财产总额人民币1944万余元,港币28.9万元。李中华贪腐足迹涉及广告业务、工程、服装、手机销售、解决亲属就业等多方面。

      “华丽转身”很快跌倒

    翻阅李的工作履历,其在通信行业摸爬滚打30余年,堪称老将。

    1963年,李中华出生于常德澧县。1982年进入邮电系统,先后任职湖南省邮电管理局、湖南电信、湖南移动、湖南有线电视。

    2011年3月,李中华正式加入湖南有线电视集团。同年5月,被聘为湖南有线公司总经理。就职不久,他在一次公开演说中倡议,“要利用好这短暂的空间,修炼内功,找到爆发点,华丽转身”。2012年9月26日,李中华宣布,湖南有线电视集团正式推出一系列全新服务,颠覆“跑营业厅、排队交费”的电视业务传统办理方式。

    然而,李中华的人生并未随有线电视的发展同步。

    2013年9月15日,李中华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特殊的“工资”卡

    2000年7月至10月,李中华利用担任湖南移动公司市场经营部副主任兼新业务开发中心主任的便利,确定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湖南移动公司的短信平台信息点播业务信息源提供商。在接受检方调查时,该公司总经理谢某坦言,公司能与省移动公司签约,与李中华的推荐分不开,“协议签订后,李中华发文向全省推广,为公司发展提供机会。”

    为感谢李中华,该公司为李中华在某银行申请了一张借记卡。自2000年10月起,每逢员工发工资时,李中华的借记卡内也会收到一笔“工资”。连续5年,李中华领取了“酬金”19.15万元。

    2004年8月至2005年下半年,李中华任湖南移动公司长沙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以及湖南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应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促成该公司与长沙市某知名小学就“家校通”业务达成合作,并开展试点活动。为扩大活动影响,李多次组织并亲自参加推介会。

    事后,为答谢李中华,该公司为李中华的女儿支付了上万元择校费和家教费,并多次送给李大量财物,折合人民币47万余元。

     一次收受72万元“好处费”

    事实上,李中华早已迷失了自己。

    2006年,应湖南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某请托,李中华利用担任湖南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大力推进“中国移动首届原创手机动漫大赛”,并违规将该动漫大赛服务平台接入移动网络。

    次年,应宋某请托,李又促成赛事规格提高,并从湖南移动争取了近300万元赛事费用以减少该公司活动成本。

    经审理查明,2006年底前夕,宋某送给李中华20万元现金;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宋某又送给李72万元现金。

    据业内人士透露,成为通信行业的服务公司,一般都是 “靠关系”。

    长沙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湖南移动公司有SP短信业务合作,李中华任湖南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期间,继续开展合作。2006年7月,李购买了一辆丰田皇冠小车,要该公司副总经理谢某为他申请一个好车牌。为求关照,谢某即刻安排下属办理了车牌,并办妥上户、上牌、保险等手续,支付车辆购置税等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逾千万元犯罪所得被没收

    今年3月16日,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中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中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80万元。

    李中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10月,湖南省高院终审此案,李中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对他超过千万元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http://www.sxfj.gov.cn/news/10953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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