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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5-11-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12 19:50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志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其亲属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且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等。

  张志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才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韶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由副厅职降为科员并办理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广东省纪委)

http://www.ccdi.gov.cn/yw/201511/t20151112_65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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