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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期间还在受贿 广州一街道书记领刑5年

[日期:2015-11-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章程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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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07:11:15 来源: 广州日报

  看上2万元的衣服,行贿人帮买单;想去欧洲旅游,行贿人帮出3万元团费;要去国外看女儿,行贿人将来回机票送上……海珠区凤阳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肖建华退休后晚节不保,他先后收受多名公司老总贿赂财物共计50.4万元。记者日前获悉,肖建华因犯受贿罪一审被黄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610月,肖建华开始担任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街道全面工作;2014年初经批准退休。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肖建华在担任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及卸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吴某、张某高(均另案处理)在其辖区内经营管理的有关物业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两人贿送的现金共计38.4万元及价值约12万元的财物、消费卡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建华在卸任之后,仍利用自己职权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遂判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记者章程)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1/03/c_1283867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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