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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副专员沈仲平博士来中心讲学

[日期:2015-06-05] 来源:湖湘廉风学社  作者: [字体: ]


637:00,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副专员沈仲平博士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廉政研究中心师生和湖湘廉风学社成员作了题为“两岸四地反腐败立法反思”的讲座,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执行主任袁柏顺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聂资鲁教授和龙太江教授等担任本次讲座的点评人。

沈仲平博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刑事检控副专员,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及山东大学特约研究员,英国法学研究会资深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贪污贿赂犯罪、有组织犯罪、黑社会犯罪和洗钱犯罪等,实践经历十分丰富。沈博士提出,此次学术交流并非谈判各地反腐的好与坏,而是通过探讨与两岸四地反腐败立法相关的问题,以期来和大家一同去思考和评估反腐败法律与制度的效用。

沈仲平博士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四个不同的地区”谈起。即中国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有着大陆社会主义法系、香港普通法系、澳门和台湾普通法系三类法律体系;有着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大地区。各个地区有着各自的具体情况。照搬照抄西方的制度体系来改革我们的司法体系是不可能成功的,也从未成功过,任何评论必须基于事实与我们的调研结论。

接下来,沈仲平博士列举了两岸四地的反腐败法律与制度。并提出,两岸四地都有反贪污的法律和相关机关,但能否有效的解决反腐败问题?我们应如何有效监督权力?他认为,法律或者廉政机关都只是起点,但并没有触及到腐败的根源,并不能解决腐败问题。如果要解决腐败,就要在预防机制上下功夫,预防胜于治疗,有必要通过设计合理的机制来提高腐败的成本、提升腐败的风险、降低腐败的收益。


在讲座尾声,沈仲平博士和在场的老师、同学们就两岸四地的廉政法律和制度以及中国的反贪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沈博士的回答详尽而具有说服力,精彩而睿智,引来观众的阵阵掌声和赞同声。袁教授在最后的讲座总结中提出,要像沈博士学习,用综合和多学科的视角看待腐败问题。此次讲座也是湖南大学第八届大学生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之廉洁教育讲座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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