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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中南海为防“村官腐败”立新规

[日期:2007-02-10] 来源:半月谈  作者: [字体: ]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村干部的作用举足轻重。然而,时下在一些地方,村干部违法乱纪案件屡屡发生,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此,本刊曾于去年连续刊发《透视村干部变“村霸”现象》、《“村官”腐败频发:新农村建设遭遇“绊脚石”》两篇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报道。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高度关注。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基层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就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部署的重点以及如何解决村干部腐败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纪委有关部门。

    文件出台受到中央高度重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摸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中央纪委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前期调研工作。从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先后组成15个调研组,奔赴13个省、27个县、85个村进行了蹲点式调研。他们走村入户,与农民聊天,与干部谈心,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几个月下来,调研组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比较完整的认识,并完成了20多份调研报告。

    “从调研的情况看,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宋大军告诉记者。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地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的农村财务比较混乱,不公开,老百姓意见很大等。

    在调研的基础上,中央纪委专门组织力量起草文件。宋大军说,在这一过程中,中央纪委有关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批示达几十次。文件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广泛充分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反复讨论修改。其中,仅何勇主持的座谈会就达8个。

    中央首份专门系统的农村基层“反腐文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宋大军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农村有乡镇党委、村党组织68万多个,约占全国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9.7%;农村党员3029万名,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3%;农村基层干部680多万名,他们直接联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农村基层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新农村顺利建设的大局,关系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政权的大局。

    宋大军指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1993年以来,中央纪委全会虽然多次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但没有出台过一个专门系统的文件。总体而言,这项工作无论是重视程度,还是工作力度,都相对薄弱,与新形势、新任务很不适应。

    在此背景下,出台一个专门文件,全面系统地指导和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可以说,这次中央制定的《意见》,是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中央出台的这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容易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意见》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规范基层权力的运行,旨在建立一个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具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和措施:

    一是抓教育和规范,明确了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六要六不要”的行为规范。

    二是抓制度,从干部监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深化改革等方面,明确了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意见》特别强调,要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同时,对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了规范,规定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是抓公开,结合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落实措施。《意见》规定,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四是抓监督,提出了重点围绕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土地政策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三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近年来围绕农村土地不断出现违法违纪的新情况,《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抓纪律,强调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意见》强调,要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等。

    形成合力:打造农村基层“反腐利剑”

    由于《意见》涉及多个部门,为使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具体,落实得力,中央纪委起草《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意见》,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为6大项70小项,分解到2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队对一些地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各地都制定并下发了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北京、河北、内蒙古等地还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记者 孙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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