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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村官腐败的思考与建议

[日期:2013-03-25]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刘宏林 [字体: ]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官腐败现象屡屡发生,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如何加强村官腐败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已成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一、村官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贪污挪用问题严重。从近年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腐败的主体大部分为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公款居多,贪污挪用公款来源主要是征地补偿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荒地款等等。村官违纪违法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从过去的几百元、几千元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比例明显提高。

(二)公款大吃大喝现象突出。查处的案例中,大大小小涉及村官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部分村每年用于吃喝的费用达到几千元或上万元的已属平常,一些村官将吃喝费用视为正常的财务支出科目,并认为公家的钱财装在兜里是犯法,但吃在肚里不犯错误,便以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愈演愈烈的吃喝风为村官损公肥私创造了便利;有的村官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侵吞公款。

(三)腐败现象手段增多。有的村干部挪用公款,用于自己做生意等经营性活动;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等;有的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获取利息;还有的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有的拉拢乡镇干部一起私分钱物。

(四)独断专行现象明显。查处的案例中,村官在工作中独断专行时有发生,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工作武断,个人说了算,借宗族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或偏亲向友,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权利。部分村官还利用村里公共事项为机会,不经集体讨论,私自将事项交给自家族的人办理,发放误工补贴,群众反映很强烈。

(五)腐败影响越来越坏。一些村官的腐败行为,导致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能全面地得到传达贯彻落实,影响了基层党政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作用的发挥,激化了党群干群关系,阻碍了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小康建设步伐,严重影响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影响了村民自治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村官腐败的根本原因

村官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日趋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管理缺位、制度不健全、查处不严等因素。据笔者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虽然推行村账乡管,但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许多村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官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担心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含糊其辞;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有些村会计管账又管钱,干部批钱又花钱,为村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导致不该支付的钱支付了,以及截留挪用等等。

(二)干部思想素质不高。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从而逐渐丧失了防腐拒变的能力,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了一名党员、一名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应遵循的原则。从文化程度看,村官犯罪案件中,大部分村官是从土生土长的农民中选出来的,受教育程度有限。一些人一上任就热衷于搞特殊化、特权化,做事武断、霸道,考虑自己的地位、权威和利益较多,思想动机不纯。

(三)监督制约力量不足够。尽管《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宣传,许多村民不懂法,加上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素质低、综合能力不够强,如何进行自治,如何参与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有的地方村民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里事务不闻不问,有的村民虽对村里事务有意见,又怕村官打击报复,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由此,大多数村民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村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官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村里来发放,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乡镇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乡镇领导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至于廉洁方面,反正村干部手里没什么权而且实行村账乡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领导即使发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有的乡镇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乡镇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

(五)惩处不严。对违纪违法者查处不力,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当前,乡镇纪委干部大多都分管有其他方面的工作,业务不精、变动频繁,把纪委的工作当成了副业,真正用在纪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都相当少,对村干部腐败调查处理的少,少数人不愿意甚至不敢去做村干部和村级财务的监管工作。而县纪委及县检察院、经管局等部门受人力、事务、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每年查处的案件有限,且有时重调查轻处理,很难达到震慑村官腐败的目的。

三、治理村官腐败的对策

村官违纪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坏、危害大。因此遏制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显得尤为紧迫。本人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管理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计生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并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保证乡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重点突出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对村官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运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加强示范教育;运用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节假日和基层党员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时机,开展廉政预警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入户,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范腐败长效机制。围绕农村基层民主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民主评议、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党务事务公开、村级财务定期审计等制度,逐步规范村干部行为。

(四)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运行廉洁规范。一是强化对村两委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指导村级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围绕村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党务村务公开等,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通过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村纪检委员走访群众等活动,广开监督渠道。

(五)加大惩处力度,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作用。要健全举报网络,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拓宽案件来源,主动出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严厉查处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等案件,严厉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强农惠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果取信于基层群众。(作者系湖南省新田县第一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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