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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应克服“四种倾向”

[日期:2012-07-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王少华 [字体: ]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须臾不能放弃的传家宝。胡锦涛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这个优势,应着力解决好四个倾向性问题。

一是“公仆”与“主人”的错位。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共产党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但是,现在有些党员干部却把自己看成高人一等的“官老爷”,把群众视为侍奉自己的“仆人”。这种“公仆”与“主人”的错位,拉大了干部同群众的距离,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无疑是执政党的一大危险。端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当前最根本的是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时刻不忘当好人民的公仆,自觉与群众心连心,始终做到官高不移为民志、位尊不改公仆心。

二是“权力”与“责任”的背离。“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应当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清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但是,有的领导干部却忘记了自身的职责,一事当前不是先为群众着想,而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自己的特权,有的甚至陷入腐化堕落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党的各级干部都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权力看成责任,而不是组织对个人的补偿;把权力看成奉献,而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

三是“学生”与“先生”的颠倒。“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最基本的领导方法。但是,有的干部却颠倒了这种“学生”和“先生”的关系,认为群众是随着领导的“指挥棒”转的,定政策、作决策是领导的事,凡事习惯于自己“一锤定音”。这种脱离群众的想法和做法,很容易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和群众之间“学生”与“先生”的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颠倒。邓小平曾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领导干部一定要当好群众的学生,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四是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脱节。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个人荣辱凭领导,仕途升迁靠上级”,于是不去群众那里“雪中送炭”,只去领导那里“锦上添花”;对群众的事漠不关心,对领导的事却过分关心;在群众面前趾高气扬,在领导面前却曲意逢迎,“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面不注意”。有些干部很受上级喜欢、却不受群众欢迎,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对上级负责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对群众负责亦是党的性质、宗旨的要求,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领导干部应该牢记在心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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