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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日期:2010-06-02] 来源:中国监察  作者:闫群力 [字体: ]

    最新一期《中国监察》杂志刊发《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文,全文如下: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三个重要特点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并善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适时开展一些集中宣传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整个惩防体系建设中,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要在领导心目中有地位,在工作安排上有位置,在检查落实中有措施,整体部署,统一规划,形成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地位,把它真正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能认为宣传教育是“虚工作”、“软任务”,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可抓可不抓,不会因人、因事、因时而变来变去,不能会上激动,会后不动,最后被动,更不可在日常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中期有督办、有检查、有验收,年终有总结、有考核、有评比,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所谓系统,就要讲究连续性、全面性和科学性,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也不能打一枪换个地方,要前后连贯,左右协调,上下一致,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要作为一门科学进行专门研究,形成科学体系。要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发挥创造性,突出特殊性,注重实效性。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门科学来认识和重视,求深、求实、求细、求新,要有声势,有深度,有力度,有高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阔新视野,拓宽新思路,闯出新路子,探索新途径。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宣传教育的特殊功效在于教化、悟化、感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不是显现的,而是潜在的。不可能宣传一点儿、教育一会儿就“立竿见影”,宣传教育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工具、阵地持续性地进行传播、渗透和感召,要经常不断、坚持不懈地开展,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进行,循循善诱、入情入理地教育,使我们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得人心,有说服力、感染力和震撼力,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切实触及受教育者的思想,震撼受教育者的灵魂。

    走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认识误区

    多年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总的来看,领导更加重视,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同志对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不明晰的地方。

    有人说,教育万能,教育好了,什么问题都能解决,这是教育万能论、绝对论。也有人说,教育失灵,教育再好,贪的还是在贪,腐败的还在继续腐败,这是教育无用论、虚功论。还有人说,教育是虚的、软的,查案才是硬的、实的,教育就是不如查案来得快,影响大,效果明显。到底应当怎么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个教化、悟化、感化的过程,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不可能立竿见影,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我们既要克服认为单靠教育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糊涂观念,也要消除一旦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就彻底否定教育作用和成效的片面看法。

    如果我们再深入一步,探究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对宣教工作不正确的认识和模糊思想呢?其原因很多,很复杂,主要有三点。首先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在我国社会急剧转型的过程中,旧的思想观念被冲破,新的价值体系尚未明确和完善,增加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难度。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西方国家的一些意识形态也随之而来,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尤其是近些年来,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利益多元化,思想观念多样化的趋势愈加明显,人们的思想非常活跃,观念更新速度很快,呼唤民主自由,张扬个性,讲究实惠,追求利益,享受生活等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同。从积极的一面看,这否定和扭转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切以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禁锢,有着进步和积极的意义。但是,这同样存在消极影响。极力推崇和迷信物质利益,金钱至上,一切向钱看,钱权交易,钱色交易,钱钱交易,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等不健康的思想观念,造成一部分人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精神空虚,人格沦丧。这构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阻力和障碍。

    其次,从教育者身上找原因。从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绝大多数人是领导干部,他们常以教育者的姿态出现,一旦教育者自身出了问题,教育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领导干部经常以教育人的口吻教育党员群众,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干部群众,我说你听,我讲你记,我教你做,我喊你行,成为一种常态。而一些领导干部在台上教育别人,在台下却是另一副嘴脸,自身行为不检点,作风漂浮,甚至腐化堕落,与台上教育者的形象判若两人。结果造成“台上他讲,台下讲他”,受教育者产生逆反,出现抵触,你再说啥都不听,说什么都不信,说多了还反感。这样的教育哪还有说服力?没有说服力,就会失去公信力,没有公信力,哪还有执行力?从而必然造成宣传思想教育的失真、失信。长此以往,宣传教育工作在一些人眼中,就成为“虚的”、“假的”、“蒙人的”。

    第三,要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找原因。从历次大型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来看,似乎每次都安排得很细致,计划得很周密,讲解得很全面、很深刻、很透彻,但为什么对广大干部群众触动不大,效果不好?关键是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一勺烩”,“一阵风”。一些地方没有做到有的放矢,没有把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存在“走过场”的弊病,“风吹过,草动过,过后面貌没变过”。还有不少地方在教育的形式上存在着文牍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前紧后松,仅有布置,没有验收,只有讲话,没有兑现。结果是干部群众对宣传思想教育产生失望情绪,从而导致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失效、失误。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针对实际突出重点

    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浙江省考察时指出,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扩大教育覆盖面,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重点,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形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还指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来推进工作,在坚持和完善传统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展新途径,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

    按照贺国强同志的要求,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明确,导向是宣传教育的根本,真实是宣传教育的生命,特色是宣传教育的活力,创新是宣传教育的动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向要明,导向要正;规划要远,目标要高;形式要活,方法要多;内容要新,效果要实。为此,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因人施教,对症下药,针对实际,解决问题。

    首先要抓住重点人、重点对象适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这里的重点人包括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党政领导干部的秘书以及领导干部身边人,企业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以及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干部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能有“空白点”,不能有“禁区”、“盲区”,不能出现“灯下黑”,不能有不接受教育的“特殊人”、“特权人”。但现在的领导者往往都是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现或自居,很少首先作为被教育者自觉接受教育。因此,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教育者尤其是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在教育的方法上,一是要用道理说服人,以理服人。用群众能够理解、易于接受的通俗语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决不能用“大道理”唬人、训人、蒙人。二是要用真诚理解人,以情感人。真诚是理解的钥匙,沟通是理解的桥梁,理解更是和谐的基础。要真正了解、掌握和发现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把工作做细做实,对症下药,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要用人格影响人,以心育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格魅力无限。人格的力量更有说服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做官先做人,正人先正己。四是要用行动教育人,以行带人。教育者首先要接受教育。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自做一件;言传身教,身教胜于言教,这样威信才高,形象才好。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准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人、感动人和引导人。

    其次是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做到主题教育有影响力,警示教育有震撼力,法规教育有约束力,榜样教育有感染力,形象教育有吸引力,实施教育有亲和力。要突出特点,增强指导性;把握动向,体现前瞻性;着眼长远,注重预见性;创新方法,丰富多样性;结合实际,强化针对性;与时俱进,增强实效性。要做到“五个转变”,一是变“一家忙”为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大格局。要把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总体规划,统一安排部署,一盘棋,大格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由“独唱”变“合唱”,“独奏”变“合奏”,谱写“协奏曲”,形成“大合唱”。二是变“一人讲”为多元载体,构建融合型机制。跳出“一人读报众人听,一份讲稿念到底”的模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变“一阵风”为系列活动,取得长效成果。教育工作不可能通过“一次性”教育,就能完全解决问题,切忌“刮风”,“一阵风”,要经常化、系列化、长期化,日积月累,天长地久,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入脑入心。四是变“一勺烩”为分类施教,注重多层次展现。结合实际,因人因时因地施教,分类分级分层施教,重点施教,主次分明,层次清楚,轻重缓急,急用先训,避免“一勺烩”、“一锅煮”。五是变“一律灌”为循循善诱,体现人情味教育。宣传教育缺少不了“灌输”,而且有些内容就得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灌输”。但是,决不能为了灌输而灌输,甚至不分青红皂白的“满堂灌”。要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体现人情味教育。这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头戏”。

    第三,要正确处理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就要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的关系,弘扬主旋律与揭露“阴暗面”的关系,典型宣传与案例剖析的关系,公开曝光与内外有别的关系,注重教育效果与扩大社会影响的关系,虚与实、软与硬和抽象与形象的关系,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言论自由与职业道德的关系,传统式与现代式、封闭式与开放式、清一色与多色彩的关系等。在典型宣传上要把典型共性标准与个性标准统一起来,要把宣传典型的数量与质量统一起来,要把典型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统一起来。在案例剖析上要处理好公开报道与内部通报问题,对外宣传与对内教育问题,案情分析与危害透析问题。要把握好指导与引导、抽象与具体、枯燥与鲜活、专业与大众、继承与创新、原则性与灵活性等问题。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需要有一定声势,一定规模,一定氛围,但绝不能为了强调声势、气势和架势,而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引起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中央纪委宣教室 闫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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