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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反腐败改革:来自中国与国际的经验”国际学术研讨会召开

[日期:2010-01-14] 来源: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作者:田湘波 [字体: ]

为推动廉政研究深入发展,为加强中外学术交流,由湖南大学主办,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承办的继续推进反腐败改革:来自中国与国际的经验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01910日在湖南神农大酒店多功能会议中心上海厅举行。会议开幕式由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邓频声教授主持,湖南大学副校长张强教授致辞,湖南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周农发表书面讲话。本届会议的主题是继续推进反腐败改革:来自中国与国际的经验,涉及继续推进反腐败改革、国际反腐败的经验与启示、中国反腐败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反腐败战略研究、反腐败战略与腐败预防等问题。来自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英国、透明国际、韩国等地的近40名专家学者参与此次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50余篇。这些研究成果全面展示了今年来国内外廉政学界的一批最新成果。会议期间共进行6场讨论,每场有2位评论人进行评论,还有自由发言及回应等环节。

围绕继续推进反腐败改革,3位专家进行了主题发言。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拉法叶特公共事务学院墨宁教授认为,对于反腐败机构设计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文献。尽管学界公认要使得反腐败有效值,得信赖是一个必要条件,但在设计反腐败机构时,应该具备什么特征才能使得反腐败机构值得信赖呢?这篇文章从香港和大陆反腐败机构的设计回答了这个问题。透明国际亚太区高级主任廖燃先生从“失败国家”的理论失败论述了良治理论及反腐败的测评问题。湖南商学院王明高副院长论述了科学制度反腐败问题。

关于国际反腐败的经验与启示,主要围绕4个方面进行了讨论。英国诺丁汉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保尔·哈伍德谈到了腐败危险区,即中东欧部长官僚制管理对腐败的影响。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强·波微豪斯论述了国际组织与法治:国家腐败问题。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政治学系副教授魏德安谈到了持续腐败与构建廉洁政府的局限问题。湖南大学法学院高中副教授立足于美国语境,从联邦检察官与各州民选检察官之间的比较优势、联邦法官群体反腐伦理倾向、社会舆论基础以及美国实用主义政治、法律传统等多维角度,探究联邦检察官的地方反腐行动得以正当化的因素。

关于中国反腐败改革的探索与实践问题讨论了4个问题。香港城市大学公共与社会行政学系公婷教授从中国司法腐败的案例出发论证了腐败是怎样结构化的。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过勇副研究员以公务用车制度为例,探讨了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公车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和遇到的困难,分析了包括公车制度在内的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对于中国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遇到的现实困难,讨论了政治文化对公务消费领域改革的影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反腐技术创新主要集中在预警技术、监控技术、管理技术、测评技术等方面,反腐技术创新在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发展路径、人员配备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创新反腐技术应加强反腐技术创新管理、明确反腐技术创新思路、建构反腐技术创新机制及深化基础理论研究。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田湘波副教授认为,党内巡视制度的产生是监督制度改革的一大成果,它在各个领域都发挥了它的作用,廉政制度创新是非常艰难的,它的迅速产生及存在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即:巡视制度具有腐败治理路径选择的低成本优势,巡视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一致,政府的首位工作和政府的有限理性要求建立巡视制度。

    关于中国反腐败战略问题主要围绕4个方面进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李景平教授认为,外部环境因素可以极大地影响到一个国家反腐败战略成败,中国曾在制定反腐败战略时,更多注意反腐败战略本身,忽视影响反腐败战略制定的外部环境因素,其结果是:制定反腐败战略要么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明显;要么不切合实际,腐败越反越严重。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卢汉桥教授认为,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毛昭晖主任立足于发展与和谐的视野,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六方面关系,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严峻形势的三大关系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中战略与职能的三大关系。河南省廉政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胡杨在对中国不同历史时期反腐模式及其功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阐释了中国特色反腐模式转型的内在逻辑,分析了当前我国反腐模式转型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反腐模式转型的具体路径。

关于反腐败战略与腐败预防问题,主要围绕4个方面进行。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任建明主任认为,中国过去20年(19892009)的反腐败行动可谓走进了一个怪圈——即“越反越腐”,基于对新加坡和香港取得反腐败成功经验的观察,提出了一个有关反腐败成功的五个必要条件,即:领导人的政治决心,反腐败法律(立法),反腐败机构和体制(执法),反腐败战略,人民大众的支持。他认为,反腐败机构和体制上的严重缺陷是制约中国反腐败取得进展的瓶颈性因素,也是导致反腐败“怪圈”的主要原因,因此,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内容应当是反腐败机构和体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张增田副教授基于对腐败源头和防治关键点的分析,提出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逻辑进路:包括分制权力、限定权力、监督权力和公开权力。相应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可统统归为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权力分解制度建设、权力规范制度建设、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使权力的设置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权力的运行更加合法化和透明化。湖南大学法学院聂资鲁教授以检察机关为中心,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视角,论述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问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饶力明处长检察机关从预防调查工作角度,论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科学发展路径问题。兰州大学高璐佳博士论述了市场经济背景下预防职务犯罪问题。

总之,2天的会议在热烈的学术讨论和思想交流中成功落幕。会议期间,学者们纷纷自由发言,他们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下次廉政会议的召开充满了期待。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促进各地学者的友好文化交流,对于推动廉政研究,尤其是对中国反腐败问题的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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