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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万祥:加大对环保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

[日期:2007-01-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黄辉 [字体: ]

    1月17日,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在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环保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行政监察力度。

    屈万祥全面分析了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说,环保系统必须用严明的纪律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环境问题是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环保部门权限扩大,产生腐败的风险增加,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必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实施纲要》任务分解和落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做深入做扎实。

    屈万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开展的各项工作落实好这一要求。各级环保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今年国务院七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各地在部署工作时要做出相应安排。要把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执法监察一项重要任务,全程介入,配合业务部门,加强对损害群众环境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明知故犯、顶着不办、久拖不决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要严肃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员,以相关法规为准绳,认真开展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执法监察,维护环保法规的权威,推进环保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效能监察,努力提高环保行政执行力。“十一五”期间的环保目标,是中央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为了保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从行政管理上加强督促检查,也要从严肃政治纪律出发进行行政效能监察。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考察,客观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和工作实绩,推动环保行政执行力的提高。三是加强廉政监察,预防权力运行中的腐败现象。加强对权力运行中重要环节的监督。建立防止滥用权力的制约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严格各项环境执法责任制度,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和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完善行政审批等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从根本上杜绝因权力过分集中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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