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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调查 (日本篇)

[日期:2009-08-01]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 [字体: ]

当选议员须在百日内提交资产报告


  法制网驻东京记者 张超

  如今在日本,如果你想知道首相、大臣持有什么股票,只需查查他们的资产公开项目便会一目了然。
  日本内阁最早的资产公开始于1984年的中曾根内阁。当时田中角荣首相因“洛克希德事件”被判有罪,为监督首相、大臣是否有不当收入,内阁会议决定导入资产公开制度,规定阁员需公开个人资产。
  日本于1992年通过了国会议员资产公开的相关法律,可以说,日本的资产公开制度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

  公开项目从房产到高尔夫会员证

  1992年,日本通过了《为确立政治伦理的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简称“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翌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一条指明立法的目的是:为使国会议员的资产状况接受国民的监督,制定国会议员资产公开制度,通过此达到确立政治伦理,健全民主政治的目的。
  需要公开的资产项目包括:既包含拥有所有权的也包含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房产、存款、有价证券、车船飞机及工艺品、高尔夫会员证、债权债务等诸多项目。日本首相、大臣都是国会议员,自然受“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的制约。
  当选议员后要在100天之内向所属议院议长提交《资产报告》,在任期间,每年4月份还要提交《资产补充报告》、《所得报告》、《相关公司报告》等。报告书将被保留7年,平时在议会阅览室对外公开,可以自由抄录,但禁止拍照。
  该法还规定,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长官及地方议员的资产公开问题,由各级政府及议会依据该法制定相应条例,加以管理。对制定条例的时间,给出了3年的期限,1995年底各级地方政府和议会都有了资产公开的相关规定。

  阁员配偶子女的资产也要公布

  鉴于官房长官等收受企业原始股的利库路特丑闻,1989年执政的宇野宗佑任首相,规定内阁成员资产公开的对象扩大到配偶及子女。
  2001年1月,配合中央机构重组,内阁会议通过了“大臣规范”,其中规定首相、正副大臣、政务官在就任和离任时,要公布包括配偶和子女在内所有家庭成员的资产状况。
  “大臣规范”还规定,在职期间不能交易有价证券、不动产及高尔夫会员证,持有的股票要交由信托银行,且不能解约和变更股票。
  日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为了树立党的良好形象,赢得更多的国民信任与支持,也要求本党籍国会议员公布配偶和子女的资产状况。在民主党网站上可以轻松浏览资产公开情况。

  仍不能完全反映资产情况

  日本银行、证券公司、房地产实行严格的实名制度,从政人员日常行动也都在公众监督之下,因此对这些资产造假难度很大,而且成本巨大,一旦败露可能会搭上整个政治生命。但是,现金不在要求公布之内,这就留下了相当的想象空间。
  有价证券要公布国债、地方债等的面值。至于股票,由于日本修改相关法律,停止了纸面股票,现在资产公开时只公布股票的名称与数量。有评论认为,由于股票的价值没有计算到总资产中去,所得到的数字可能与实际资产数存在较大误差。而且房产、土地也不是按照时价计算,实际资产值是公布数字的数倍也不足为奇。
  议员、内阁成员公布资产的情况,日本媒体都会争相报道。但是国民对此热情度越来越低,有的网友甚至称这只不过是政客作假本事的比赛。
  2008年10月24日,麻生内阁18人公开了资产情况。阁员的平均资产为1亿4千余万元。麻生拥有11处土地,是7个高尔夫球会的会员,有3辆车、14幅画、44件陶瓷等,总资产4亿5547万日元位居第2,有媒体称,仅麻生在东京涩谷宅邸的市场价就可能达40亿日元。排名第一的是鸠山邦夫,公布资产的数字为7亿6460万日元。如果算上所持有的股票价值,两人的资产量还将远远大于现在的数字。所以,纵使日本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走过十余年的历程,但在实践中仍很难完全反映出真实的官员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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