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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红秋:奉法如天 融情于法

[日期:2009-07-31]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字体: ]


        ●姚红秋


        ●递上慰问金表达爱民情怀


        ●手抱孤儿句句话语道不尽无穷牵挂  


        还记得初次见到姚红秋时她的样子,高挑的个子,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很难想象,眼前的她是有过10年公诉工作经历的“全国优秀公诉人”。 


        三年前的岁末,姚红秋从山东省泰安市来到岱岳区检察院任检察长。在这个人口过百万,农民占90%的农业大区,她把检察长与市人大代表两种职责紧密结合,用耐心、真心和责任心,化民怨、护民利、解民难,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长”。


        A 为上访老户解开心中疙瘩


        岱岳区位于泰山脚下,以农业为主,经济欠发达。怎样在一个农业大区开展检察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姚红秋慎重思考之后的答案是,首先倾听群众的声音,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有什么司法需求,这样一来,检察工作才能做到百姓的心坎里。 


        去年金秋十月的一天上午,该院接访室里来了一位50岁开外的农民,一进门就嚷着要见检察长。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他一概不回答,只是说,如果在检察院再找不到公道,就去省里上访。 


        “他情绪激动肯定有他的道理,我去接访。”姚红秋立刻中止了正在召开的检委会,拿起记录本就奔到了楼下的接访室。 


        “我是检察长,你有问题尽管说。” 


        “我的事已经反映5年了,去了不下10个部门,光鞋就磨坏了两双……” 


        姚红秋给他端来水,热情地招呼他坐下慢慢说。 


        原来,他叫王仁坤,是该区夏张镇农民。2003年初,他去银行存款时,认为自己存了4500元,可银行工作人员只给了他一张3500元的存单。在交涉无果后,他多次到银行和其他部门反映,要求退还1000元,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贪污储户存款的责任。 


        5年过去了,王老汉上上下下去了10多个单位反映这个事,可一直没得到令他满意的答复。直到去年的一天,他听同村的人说检察院来了一位女检察长,对老百姓特别耐心,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检察院。 


        “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只要用事实说话,他们就会心服口服。”姚红秋安排检察人员到王老汉办理业务的银行调取档案,并向银行相关人员调查了解当时的业务办理程序。


        检察官在银行繁杂无绪、堆如小山般的档案资料中埋头搜寻了两天,终于找到了王老汉6年前办理储蓄业务的单据原件。经过与当时办理的其他储蓄业务进行比对,并调查走访仍然在职的银行职工,最后查实王老汉举报不实,不能立案。 


        问题查清楚了,如何让王老汉心里服气不再上访?姚红秋并没有简单地用一张不予立案的法律文书答复了事,而是与银行联系,准备联合召开一次答询会,最大限度地解答王老汉的疑问,给他一个公开的、满意的答复。 


        去年11月15日,天空晴朗,风和日丽。检察机关与银行联合举行的答询会在王老汉所在的村召开,该村村干部和部分群众也参加了会议。面对王老汉的提问,银行解答业务方面的疑问,检察机关答复法律方面的问题。 


        面对5年前的存款单据原件以及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清晰明确的法律解释,王老汉彻底明白了,原来他反映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积聚心中多年的猜疑消失了,他感慨地说:“是咱们的女检察长给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我再也不用上访了。”


        (记者感言) 


        “群众利益无小事”,姚红秋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重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畅通百姓言路,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找准服务民生的切入点,在查清问题的症结后,作出合法合情的处理。这需要有一颗爱民之心,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娴熟的群众工作艺术。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把检察工作做“实”,做到百姓的心坎里。


        B 为农民监督补偿款


        这几年,岱岳区经济发展势头好,工业园区和道路纷纷开工建设,征用的土地也越来越多。如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征用补偿款被贪污挪用,姚红秋用了不少心思。 


        从前年开始,岱岳区检察院在全区开展了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工作,该院检察人员沿着该区的高速公路,对被征地村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进行秘密调查,先后调查了8个村庄,从中查办村干部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案件3件,追回补偿款120余万元。目前,补偿款已全部发还给村集体和农民。 


        去年初秋的一天,该院检察官在调查该区一单位的账目时,发现夏张镇一村庄打白条领走了土地征用补偿款5万元。 


        “白条领款,这其中是否有问题?”姚红秋听了汇报后,心中打了个问号。 


        “征地补偿款是征地农民的保命钱,一定要查一查这笔钱的去向……”姚红秋安排检察官到乡镇经管站追查这笔款的下落,发现这5万元并没有按规定记账。检察官又赶到领款的村办公室,调取了该村的账目,也没有发现这笔款的记账。 


        经过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2004年11月,该村报账员兼现金出纳刘华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手段,贪污该村地上附属物补偿款5万元。刘华现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该村农民得知这件事后,感激地说:“有检察院监督这个事,我们放心!” 


        (记者感言) 


        近几年,部分村干部把土地征用补偿款当成了“唐僧肉”,人人都想咬一口。很多地方的失地农民在无地、无业的同时,还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困难。查处此类犯罪,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监督,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但是,是坐堂问案、等米下锅,还是主动出击、查找案源?姚红秋选择的是后者。


        C 为贫困被害人解忧


        “被告人愿意赔偿,但没有钱!”刑事案件办理完结后,被害人在受到伤害的同时往往遭遇这样的境况。姚红秋在办案中发现,该区农民的生活并不富裕,有很多被害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生活陷入极其贫困的境地。 


        “老百姓不幸遭到犯罪侵害,还要忍受贫困的煎熬,我们要想法拉他们一把。”每次在办案中发现因他人犯罪而致贫的被害人时,姚红秋的内心都感到非常沉重。 


        怎样帮助这部分群众解决燃眉之急,检察机关能否发挥一些作用?如果设立一项检察救助基金救助他们是否可行?姚红秋有了这些想法后,多次到发案村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详细论证后,她又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 


        去年下半年,该院向相关部门争取专项拨款6万元,成立了检察救助基金,在该院探索建立刑事特困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一场血案使该区下港乡不满五岁的小女孩刘圆(化名)失去了双亲,一夜之间成了孤儿,被生活困难的亲戚抚养。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刘圆的困难后,立即向检察长姚红秋汇报。考虑到小刘圆的生活和成长,姚红秋当即决定启动刑事特困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经过评估审查,该院当天便作出了救助刘圆的决定,制作了《刑事司法救助决定书》,提取了救助金2000元。 


        为了呼吁更多的人共同帮助这个不幸的孩子,姚红秋邀请当地政府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发案村庄,参加刑事司法救助现场会。 


        召开救助现场会的当天上午,干旱多日的小山村下起了小雨。但听到消息后,200多名村民自发来到救助现场,挤满了原本不大的村委会会议室,屋外,还站着许多撑着雨伞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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