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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多措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日期:2009-07-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李亚杰)今年4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切实举措,狠抓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工程,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郡县治则天下安。长期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今年4月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意见》,就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6月9日,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召开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意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浙江省纪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纪委干部室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确定调研题目,并制作成表格形式下发各市、县(市、区),对全省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统计掌握基本数据。

    江西各设区市纷纷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抚州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纪委专题汇报,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小组,将《意见》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摸底核查、汇总统计等工作,查找在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落实时间表,分期全面解决。

    上海市纪委、监察局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局,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自觉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上海市纪委近期专门对全市各区县纪检监察系统情况开展了调研,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关于加强上海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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