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终审被判无期

[日期:2009-06-25]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记者 孙勇 通讯员 张威力 [字体: ]

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裁定书,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二审裁定生效。原告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张家岭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2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家岭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与所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张家岭对指控的信用证诈骗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等认定不服,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为终审裁定。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osofa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0.062 second(s), 5 queries, G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