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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藏宝局长”邹建新涉嫌受贿被诉

[日期:2009-06-18] 来源:正义网  作者:范跃红 李培 丁慧珍 [字体: ]

正义网6月18日浙江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培 丁慧珍)继浙江省丽水市城建局原副局长季包献因低价买车被认定受贿罪获刑后(本网6月13日首页头条曾作报道),在浙江丽水一带有着“藏宝局长”之称的该局另一副局长邹建新今天又被缙云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2年12月至1994年6月,邹建新曾在龙泉市纪委工作,任龙泉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间,他曾趁为父亲办丧事大摆酒席敛财,被组织降职处理,调任丽水一家国有开发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0年9月邹建新东山再起,先后任原丽水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处党委书记、处长、丽水市建设局任副局长,主管建筑工程和房地产业。 

  去年央视《经济半小时》到丽水调查房产情况,发现丽水城区每平方米超过1万元的房子比比皆是。邹建新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说,“丽水房价平稳,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价上去以后,也直接影响了我们丽水的房价。”他的这些言论迅速被全国多家网站转载,一时成了名人。但是,不久后,邹建新就被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检察官在依法对邹建新家进行搜查时查获数量不菲的瓷器、石雕、根雕、兰花等,为了存放这些收敛来的收藏品等,他还特意在地下车库下面修建了一个秘密藏宝室。邹建新因此也被民间戏称为“藏宝局长”。 

  据起诉书指控:邹建新在担任原丽水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处党委书记、处长及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建筑工程行业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9万元、欧元2000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7.2万元、青瓷11件(合计价值人民币1.18万元)、石雕6件(合计人民币4.1万元)、根雕两件(合计价值人民币7000元)、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兰花、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衣服一件、接受价值4万元的免费装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店面,差价10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这其中就包括价值17.2万元的青瓷、石雕、根雕、兰花等。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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