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着手起草制定《民政部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对因公出国(境)实行经费先行的审批制度,做到经费审批与任务审批联动,按办法规定和经费预算核批出国任务,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团组出国。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对于有财政拨款或补助的预算单位,2009年原则上不批准新购置车辆。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审批程序,控制车辆购置和处置的审批,减少更新批次。加强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节省用车费用,确保2009年公务购车及运行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切实按照财政部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1%”核报招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从财务上把好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关口。
四、严格控制各类节会支出。出台《民政部会议管理办法》,实施会议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会议报批程序,严格按照会议标准和定点管理规定审批各类会议,大力倡导、推广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减少各种庆典、论坛、节会等活动,争取节约会议支出5%-10%。
五、严格控制后勤保障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一般性支出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机关行政运行支出进行定额核算,用油、用电、用水指标按照上年核减5%下达控制定额。
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对机关司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小金库”专项检查,通过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清理重点部位和重点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防止违纪现象发生。对于已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同时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对除财政专员办审批之外的银行账户坚决予以清理。
(据驻民政部纪检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