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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严查危害农村稳定损农害农职务犯罪

[日期:2009-04-1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新友  [字体: ]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王新友) 今天下午,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查办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损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和影响恶劣的案件。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会议。张耕强调,要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突出抓好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犯罪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在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反贪工作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那些群众反响强烈、犯罪危害严重和存在干扰阻力的案件,检察长要亲自协调、指挥案件查处,突破各种干扰和阻力,确保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川讲话指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既是保障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巨额投资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农民民生、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严肃查处破坏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实施、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王振川要求,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找准办案的主攻方向。要紧紧抓住涉农资金投入规模大、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重点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转让、矿产资源开发、乡村道路交通建设、病险水库加固和灌区改造工程、农村电网改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实施,重点查办发生在家电下乡、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国有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文化站等公益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紧紧围绕各项农村改革的推进,重点查办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在积极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别是发生在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种子化肥等农资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对于涉案人员级别高、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的重大案件,要集中办案力量,确保案件顺利侦破;对于下级检察院办案干扰阻力大、突破有困难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采取督办、参办、提办或者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帮助排除干扰阻力,保证案件顺利查处。要加强涉农职务犯罪规律特点、侦查经验的总结和信息交流,推动办案工作开展。

  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通报了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检察院作经验发言。

  高检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会议。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省级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全体人员。已联通检察专线网的分州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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