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网民建言:公务员做生意,肥了自己,荒了民生

[日期:2009-04-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网友:倪洋军

    自3月31日起,人民网、《人民论坛》杂志进行了“您如何看待‘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网络调查,引起网友广泛关注。(2009年4月11日人民网)

    从调查情况来看,网民对基层干部做生意反响比较强烈,多数网民反对公务员做生意,主要是反对基层领导干部做生意。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普通公务员收入很低,迫于生活的压力,靠流血流汗去赚钱,不应该受到限制和指责,但是更多的网民认为,领导干部有的手握重权,拿着高工资去做生意,的确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法律不容,清查不断。但是基层公务员做生意现象不但没有灭绝,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从调查的情况看,网友认为,一是干部的收入水平偏低,有内在的做生意的冲动;二是相关的体制机制不到位,如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三是政府的清查行为往往是运动式的,过后容易死灰复燃;四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不管怎么说,笔者认为,公务员做生意,绝对是弊大于利,尤其是公务人员一旦同时充当了“生意人”的角色,很容易摆不正公与私、权与利的关系,更容易陷入官商勾结、官商一体的利益漩涡,造成对民生的抛荒。

    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由国家供养的政府工作人员,是由党和人民培养的人民公仆。他们吃着国家的俸禄,将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党,交给了国家,交给了人民,已经没有任何为自己、为个人考虑、谋私的权力,唯一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职为社会奉献”。也许有人会说,公务员也是人,也要生存,因此做点生意,提高一下生活水平,也是正理正当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实是误读了公务员的职责。公务员做生意,由于有权力因素在里面,有官威影响在其中,很容易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市场法则,给社会公平正义蒙上阴影。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公务员做生意,必然会牵扯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很容易在为民为己的平衡上找不到合适的支点。做生意必然是为了赚钱,有了这种思想,并且让这种思想带到工作中,就会萌生“私字”当头、“利字”为先的歪心邪念,很容易在权力的运用上发生偏斜,给本职工作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甚至把权力当作谋私获利的工具,从而使自己不断蜕化变质,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而不自不觉。

    民生为大,民生为先。民富则国强,公务员只有努力使人民群众富裕了、幸福了,才是尽到了本分,国家也才能强大。相反,官富则必然民荒。官员做生意,本身就是在与民争利,就是对民生的抛荒。官员放在人民群众身上的心思少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困难疾苦,就不会引起他们太大的兴趣和注意,但是又要出成绩、捞政绩,必然会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上动脑筋、下功夫、花精力,为了个人的升迁、进步,必然会在吹、捧、拍上苦心经营,虚假、浮夸之风盛行,老百姓就不可能真正得到实惠。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不将心思放在工作上面、放在人民身上的人,很难想象会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管有些公务人员不是党员,也很难做好党分配的工作和事情。因此,公务员做生意,不但不能提倡,更要全力清理整顿,净化经济市场和权力市场,还权于民,让利于民,造福于民。

    确实,公务员收入严重畸形,地域、部门、职位、人员之间的不平衡,是导致部分公务员经商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的公务员分配制度不改革,中国公务员经商的现象便无从彻底根除。如何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如何调动贫困偏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想使“公务员做生意”绝迹于官场,体制机制上的到位、健全,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osofa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
Processed in 0.052 second(s), 4 queries,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