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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的得罪观

[日期:2009-04-04]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字体: ]

   

 

 

    继以“国家财产的看门狗”自喻,提出“审计不要把人家搞得狼狈不堪”,“不能简单地把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惩治腐败”之后,近日,李金华审计长又对被审计者的道德定位给出十分个性化的表述,很有现实意义。

 他在今年6月初的一次演讲中说,中纪委、监察部“得罪”的都是坏人,审计署“得罪”的99%以上都是好人。他进一步解释说,这包含两个意思,第一,审计过程中确实“得罪”了很多好人,很多部长、省长、市长。另外,也告诉大家不要怕,审计出来有问题,但是不能否定你是好人,说明很多问题带有普遍性。

 在不断提高审计透明度的改革背景下,素有“铁面审计长”之称,常被媒体描绘为“审计风暴”掀动者的李金华,如此阐述他的“得罪观”,恐怕并非偶然。首先,中央倡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审计已经成为推进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工具。通过加强审计力度,提高审计结果公开度,能够推动政府部门以及国资管理系统依法办事,规范运作。因此,不能把审计职能仅仅理解为监督,更不能理解为“为了曝光而曝光”,而应当充分领略到审计对于行政体制改革助推器的作用。

 其次,从深化改革、完善体制的角度来看,审计的职能是要审出“是什么”,即搞清基本事实;审出“为什么”,即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以权谋私,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审出“怎么样”,即后果、影响怎样;提出“怎么办”。

 审计出来的绝大多数问题,不是违法的问题,是使用权力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都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密切关联。审计结果可以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依据,为改革发挥“探测器”的作用。

 通过审计,也能够发现一些违法犯罪线索,但不能因此把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惩治腐败。需要移交司法处理的问题,只占审计出来的问题的一部分。

 第三,一些媒体夸大审计署的反腐败功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误解。有的报纸片面解读审计报告,对被查单位积极整改的行动视而不见,却对国家部委“屡审屡犯”、处境难堪进行大肆渲染。同时,夸大审计长个人的作用,忽视党中央、国务院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治理腐败等问题上的通盘考虑和积极部署。

 针对这些误解,李金华已经作出过说明。他在2004年7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审计报告公开化程度一年比一年高,但这些(审计)材料是政府要公布的,“不是我李金华这个人有多厉害”。在最近的这次演讲中,他又说,“审计风暴不是我掀起的,所以今后我也不会掀起审计风暴。我觉得风暴不解决问题,而且风暴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像前一阶段东南沿海的风暴就造成很大的灾难。”

 李金华多次对审计工作的性质,对审计工作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问题加以说明,为政府体制改革提供了充分的注脚:审计不等于反腐败,也不能代替司法;强化审计职能、提高透明度的初衷也不是要掀起风暴、搞运动;把审计对象统统推定为“坏人”,这不仅违背基本事实,也是对财政财务审计的扭曲;“得罪好人”是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必要途径,是推动改革的必要过程。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将逐步实现。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府预算体系和执行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审计重点从财政财务审计向绩效审计的转变进程也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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