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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腐败工程耗资巨大 一些官员为何爱“修衙”

[日期:2009-02-1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字体: ]

    有媒体报道,因决策建造外观状似“白宫”的豪华办公楼而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委原书记冯刘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日前由河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处冯刘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40余万元,追缴各种非法所得600余万元。

    冯刘成落马是两三年前的“旧闻”,之所以在尘埃落定之际仍备受关注,是因为随着对冯刘成所涉犯罪的盖棺定论,宣告“官爱修衙”连续剧的“破解版”诞生———证实了公众一直怀有的猜疑:官员不惜劳民伤财修盖楼堂馆所,其目的既是为了享乐,更是为了敛财!

    冯刘成的犯罪行为几乎都与基建分不开,如“白宫官衙”、“石鲁艺术馆”等,所有这些耗资巨大的建筑工程,都是在未公开招标情况下由冯刘成指定承建的。这种“暗箱操作”也不是无厘头的,“总包工头”李发臣为感谢冯刘成的关照,送其现金30万元,后又送144万元供其购买字画和奇石等。商人无利不起早,官员无利不修衙,由此得证。

    自古以来有一种说法,“官不修衙,客不修店”。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三寸半的纸条(调令)一到,官员就得挪地方,修得再好的衙门也都只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己还空落个劳民伤财的恶名,何苦来着?还有,中国古代衙门与官阶是对应的,官员修衙不小心就会逾制,落下“犯上作乱、大逆不道”的灭门大罪。所以,修衙是为官之大忌。

    而今层层级级的官员争着修衙,而且还不是本义上的“修”,都是易址重建。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但“豪华衙门”如同一部长篇连续剧,在不停上演。某些官员如此热衷于大兴土木,难道仅仅是为了改善地方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吗?冯刘成给了我们一种答案。

    仅仅一个冯刘成,还不足以诠释“官爱修衙”这种反常现象的全部。但除此之外尚无更公信的解释———各地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欠债”那么多,一些政府官员偏偏爱上与中央精神相悖的修衙,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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