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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正副局长涉嫌受贿双双受审 提醒副手避风头

[日期:2008-11-22]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罗玺 戚勇 王灿 [字体: ]

重庆市酉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土房局)正副两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分别收受“好处费”,共计80万余元,日前出庭受审。承办检察官介绍,被捕之前,局长王启奋还给副手王传军传递“避风头”的信息。

  检方介绍,今年4月底,有群众匿名举报酉阳县土房局副局长王传军收受他人“好处费”。经查,举报基本属实,便随即实施逮捕。审讯中,又发现王传军的领导、局长王启奋也有嫌疑,便也抓捕归案。有证据表明,从2002年起,王启奋、王传军分别担任土房局正副局长。5年来,二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争取”项目,非法收取钱财88万余元,王启奋收了60万余元,王传军28.03万。

  王启奋供述,对他行贿最多的是亲戚谭某。2004年下半年,谭某看到别人包工程很赚钱,经人提醒,找到土房局局长王启奋,以孩子读书没钱为由,请王启奋在工程承包上照顾一下。王局长表示“非常同情”,并称他的孩子也缺钱读书。在王局长的“操作”下,谭某如愿得到多个工程,为了表示感谢,他先后四次送给王启奋共计39.6万元。

  王局长“捞钱”的同时,副手王传军也没闲着,他也帮人拉项目赚钱。今年4月,王启奋感觉王传军“动作太大”,可能引起检察机关察觉,害怕牵连自己,就给王传军打电话提醒,并安排他“避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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