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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领导私开公车 “一律免职”是必要的

[日期:2008-11-2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滕朝阳 [字体: ]

11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凡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免职。

    重申云云,表明这一规定当地以前就有;加以重申,又表明当地有将类似禁令坚持下去的决心。这是很可贵的做法和精神。若从具体的内容来看,所谓“禁令”,也并非没有瑕疵。大体说来,若私开公车而未造成严重后果(比如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则“禁令”似乎亦不能有所作为。换言之,“禁令”所能约束的,乃是私开公车的一个局部。尽管如此,我以为这项举措仍有值得推广的积极意义。因为私开公车,乃是当今的一个普遍现象。

    与国外相比,我国公车的配置奢侈得惊人。公车的消耗和浪费数量之巨大,亦是上下十分关注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公车改革仍无实质性进展,而由公车导致的腐败现象却花样翻新,不断延伸。公车私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领导私开公车的现象又迅速蔓延。公车私用总还要“有劳”司机,所以私用也不能为所欲为;待到领导亲自驾用公车,则连形式上的监督也没有,公车便可随心所欲地私用了。领导热衷于驾用公车,不仅在于技术普及和风尚使然,更在于自己驾用公车好处多多:既有出行之便利,又有行动之隐秘。但此外,还有一种新现象值得警惕。有的领导表示不配公车,开着私家车办公务。乍看上去,的确使人钦佩,但他又要求报销汽油票,如此,看起来高尚的私车公用,其实藏着狐狸的尾巴,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私开公车。

    私开公车,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领导私开,一种是司机私开。但后者其实是一个伪问题。设若领导能严于律己,司机开着公车乱跑的现象就不可能发生;否则,和尚莫笑秃子,大家彼此彼此,利益均沾、同流合污而已。倘说公车巨额消费已使群众啧有怨言,公车私用又使群众怨声载道,则领导私开公车实在使人忍无可忍。昨天酒后驾公车,今日私驾公车撞人,明天私开公车肇事后却找人“顶包”,丑态百出,哪有半点人民公仆的形象?更如前面所说,领导私开公车,不仅是公车腐败的新发展,也为其他腐败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物质条件。

    如果在短期内公车改革难以推进,那么退而求其次,对由公车衍生的诸如领导私开公车等腐败现象加以有效治理,并不能算过分要求。对私开公车造成后果的,“一律免职”是必要的;对没有造成显著消极后果的,也应作出相应处罚。要不然,领导私开公车之风难除,而无数私驾公车在路上逍遥奔驰的领导,必将继续成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者、党和政府形象的破坏者、腐败发展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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