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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贪官能带给我们怎样的警示

[日期:2008-10-27] 来源:毕晓哲   作者:中国网 [字体: ]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0月25日广州日报)

    我们有人经常希冀众多贪官们能够良心发现,及时悬崖勒马,但亿元贪官姜人杰落马再一次用铁的事实和血的教训证明,仅靠贪官自觉是永远靠不住的 ——类似于痴人说梦、无异于异想天开。所以,真正地发现贪官、抓获贪官或让那些有腐败想法的官员彻底不敢也不想贪,还得从制度设计上着手。

    亿元贪官姜人杰能够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高达1.0867亿元,足见当地的各项制度措施是怎样地成了“纸糊的灯笼”的。贪官们一次次用权力和手段叩开制度樊篱,让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成了软弱的“豆腐泥”,如打家劫舍的土匪般“大秤分金、大块吃肉”,而相关部门和监督管理机关却似“聋子 ”、“瞎子”、“装聋作哑”的时候,确实应该让我们好好反省反省了。

    我们知道,贪官受贿来源不过是一些不法商人的“进贡”。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贪官们收取的巨额贿赂只不过是假以不法开发商之手,最终攫取的还是国家财政、人民的血汗钱。在有关亿元贪官姜人杰的报道中记载着一种说法,从2002年起,苏州市为举办世遗会陆续投入大量资金,截至2004年六七月间世遗会召开,三年中,围绕这次会议,苏州共投入资金100亿元用于城区改造。也就是说,贪官姜人杰收受的过亿元贿赂款,其实就是直接侵占了苏州市城区建设投入的百分之一。

    这就不能不让人喟叹,当地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可供贪官钻的空子有多大!人大的预算和监督一定是成了摆设的;财政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也是虚置的,甚至个别财政官员已经成了贪官的帮凶和同党(苏州市原财政局长已被双规);审计部门更是走了过场的,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上,在审计评估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在票据的审核把关上,统统是流于了形式;工程监理单位同样是一个屈服于贪官淫威之下的“橡皮泥”,任贪官揉来捏去,丝毫无正义和良知可言;原本对贪官有着最后防线的纪律检查部门,反应是过于迟钝的,甚至对民间的一些举报和反映置若罔闻。正是这些原本应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的机关,统统失效,最终在几年间变相放纵和“培养”出了共各国建国以来,单笔受贿款高达8000万元、受贿款项过亿的“亿元贪官”。

    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一些地方是“驴粪蛋工程”表面光鲜,还谈什么近年来“百官共廉”?恐怕是囿于了面子和形象,一直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长年以来沾沾自喜,进而导致思想麻痹吧!苏州这个曾经“百官共廉”的地方,都能查处出这样一个突破亿元的大贪官,我们不妨往其他地方放射推想一番,还有多少个城市的主管城建、房产的领导干部可能已经“下了水”呢?又由此看出,我们在反腐败制度构建和推进的无比急迫。

    首先,亟需尽快实现反腐“零容忍”。事实证明,无数个大贪官都是从小节不保、“小打小闹”开始的。如果我们能够将各类亚腐败现象,诸如: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车腐败、节日送礼、人情往来,等一概视为腐败问题并上升为法律,按照性质和情节予以惩处,像某些国家一些官员只要敢去打一场“高尔夫”、敢收一包烟、敢挪用和贪污一分钱也让他下马离位。如果真有了这种反腐意识和制度设计,“亿元的大贪官”的出现几无可能。

    二是尽快在全国推行官员(包括官员亲属)财产申报制度。让贪污腐败分子的不法财产无处藏匿,也不敢藏匿。财产申报的范围不但包括工资收入、福利补贴等显性收入,还要包括其他一切隐性个人财产。将财产申报制度真正构建成反腐败的一条“高压线”和铁律,我们就不相信一个贪官能够几年、十几年甚至数十年还不显形?

    从亿元贪官身上得到了沉痛教训,但人民群众更想看到的是反腐败机关在痛定思痛之后,真正地打出的一记记实招、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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