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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千万被判无期

[日期:2008-1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中新社合肥十月十六日电 (记者 吴兰)曾被誉为“中国酒界第一人”的安徽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今天在安徽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王效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违法所得五百零七万人民币、六十七万余美元、五万多港币予以追缴。

王效金,曾担任原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亳州古井酒厂厂长等职务。案发前,王效金担任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总裁。

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一年十月至二00七年三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四川“君乐”酒厂厂长李宗义、北京市龙俊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潘学清等贿赂共计五百零七万人民币、六十七万余美元、五万港币。以行贿行为发生时的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折算,受贿总额达一千多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效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达千万,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王效金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回涉案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王效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后,被告人王效金当庭表示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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