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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砷中毒事件中五名官员执行不力被免职

[日期:2008-10-14] 来源:中新网  作者:蒋雪林 [字体: ]

 来自广西河池市政府的信息显示,该市五名在砷中毒事件中执行不力的官员被免职。

  这五名官员分别是,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韦昌泽,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甘虹原,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仕钊,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分局局长余现安,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韦治。

  今天出版的河池日报报道,河池市责成造成砷中毒事故的金海公司切实配合做好各项处置工作:一是立即停产整顿,停止污水排放,对现有污水坚决按专家组意见处置,防止新的污染产生;二是提供经费保障,保障中毒患者治疗所需的一切费用,让中毒患者能够得到顺利医治。

  据悉,十月三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辽社区下伦屯有村民出现面部、眼睑浮肿,伴随恶心、视力模糊、不想饮食等症状。经卫生和环保部门检测,初步断定导致村民出现症状的原因是村民饮用水与柳州华锡集团金海冶金化工公司废水排放砷含量超标有关。

  当地政府认为,发生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超负荷生产,企业环保基础薄弱、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监管制度不严、打击不力、隐患排查不全面、处理不彻底等。虽然这起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但影响十分恶劣,既严重损害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又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暴露出了当地有关部门对环保问题监管不力等问题。

  此次事件的发生,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以冶炼企业为支柱的河池市,决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坚决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要全面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隐患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死角,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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