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了十多年,呼吁了十多年,也期待了十多年,总算盼来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率先全国试行。难怪法律专家普遍认为,无论如何,阿勒泰此举意味着我国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对推动我国的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公众最希望政府公开的信息是什么?这是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在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在一项民意调查中提出的问题。结果是:“官员财产情况”——高达77.5%的受调查者选择这一选项,其次才是“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政府信息。民众有期待,政府就要有行动。
早就有人呼吁,公开官员财产,天塌不下来;又有人提出,公开官员财产,立法先行。北大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多次呼吁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他认为,官员财产公开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的反腐败机制,也是符合中央精神的,是一种预防和惩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锐利武器。也有人担心,公开官员财产涉及到官员隐私,对此,有专家不以为然,官员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其财产的隐私权应当服从公众的知情权,这是国际上早已在法理上和实践上解决了的问题。
比喻试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为“破冰”恰如其分。种种复杂的原因形成了官员财产这块“坚冰”,正是有着这块“坚冰”,让有些官员有了“来历不明的财产”。“破冰”,就是让官员财产见到“阳光”,接收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法律法规被称为“阳光法案”。众所周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才能驱散“阴霾”。遗憾的是,“阳光法案”尚未真正的“破冰”。
民众除了寄希望于新疆阿勒泰地区的率先试行能取得实效,更期待着试行官员财产申报是“阳光法案”的“黎明”。民众期待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实践的到来,更期待着“阳光法案”能从试行中获取有价值的元素,有道是“实践出真知”。让我们一起期待“阳光法案”早日“破冰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