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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调查局长与陈水扁当庭对质

[日期:2008-0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中新网9月6日电 台湾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陈水扁家庭海外洗钱公文案,台北检方五日上午先后传讯叶盛茂、陈水扁,并让两人当庭对质。两人依然对叶盛茂是否有交付给陈水扁有关扁家海外洗钱案情资公文各说各话。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叶盛茂是在上午九时三十分许前往台北地检署应讯,陈水扁则是在上午十时五十三分许抵达。检方先讯问叶盛茂,待陈水扁抵达侦查庭后,随即让两人进行对质。

  由于陈水扁腰痛,因此检方允许陈坐着应讯,虽然他与叶当庭对质,两人言词交锋锐利,但并未出现火爆情形,气氛尚称平和。其中,叶盛茂因具被告身份,检方准律师杜英达在场。陈水扁则是证人身份,没有律师陪同,检方也特别要求特勤人员在侦查庭外等候。

  叶盛茂在侦讯中的说法与日前记者会大致相同。他曾在二00七年一月口头报告情资,并在今年二月亲自到“总统府”,将公文面交陈水扁。确实的日期,他已记不得。

  陈水扁仍坚决否认有收到公文,并称叶盛茂向他陈报的只是情资。陈认为,这些数据不是循正常管道呈报,所以他当做情资处理,回家询问妻子吴淑珍。

  检察官当庭提示搜索叶盛茂住处,查扣“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签报之调钱贰字第00九七000四二三七0号,有关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提供黄睿靓账户涉嫌洗钱资料的公文复印件,要求叶确认,他当面交付给陈水扁的公文,是否同份公文的正本。叶称是。

  但陈水扁否认曾经看过这份公文封面,强调他只知情资,不知公文。

  叶盛茂指证,他是在今年二月间,利用每月定期会报的机会,将公文上呈陈水扁,且当时一名“在场人证”,可证明他确实曾把公文面交陈水扁。检方将传唤这名重要证人说明。据透露,这名在场证人,极可能就是当时的“国安局长”许惠佑。但检方基于侦查不公开,不愿证实其身份。

  庭讯后,检方要求陈水扁具结后,让他先行离去。目前检方暂无让两人测谎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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