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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龙南稀土稽查系统腐败窝案曝倒卖稀土潜规则

[日期:2008-04-2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周立平 林南 萌芽 [字体: ]

  江西龙南稀土稽查系统腐败窝案表明保护资源环境必须惩治官商勾结

    核心提示

    ◇这起稀土稽查腐败窝案涉及5个检查站、30多名稽查人员。

    ◇失衡的心态,让稽查人员失职渎职,与倒卖稀土谋求非法利润的老板不谋而合,达成了“你给钱,我放车”的规则。

    ◇猖獗的稀土倒卖行为给龙南的稀土产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滥采滥挖稀土资源现象死灰复燃,也破坏了自然环境。

    ◇缺乏有效监督,导致了部分稽查人员权钱交易日益猖獗。     

在“好处费”面前,稀土检查站形同虚设

    如今,龙南县的稀土业重新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之路

    地处赣粤交界的江西省龙南县是中国“重稀土之乡”。最近,龙南县稀土稽查系统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地震”——该县矿产品稽查大队下属足洞、黄沙等5个稀土检查站几乎“全军覆没”,有30多名稽查工作人员因为滥用职权,收受非法运销稀土老板“好处费”被查处。

    龙南县检察院在侦办此案时发现,在非法运销稀土现象猖獗的背后,有一根利益链条将不法稀土老板和各个检查站稽查工作人员串联起来。受利益驱动,稽查工作人员与不法稀土老板密切配合,由开始的各自为政到最后的分工协作、集体分赃,终于牵出一个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

    1 为逃税获非法利润倒卖稀土

    稀土是21世纪高新技术的重要原材料,以其独特的性能在电子、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能源、轻工等工业领域被广泛运用,被誉为世界“新材料的宝库”和“工业味精”。龙南县是我国著名的“重稀土之乡”,其冶炼分离出来的产品畅销国内,远销日、韩、法等国,成为国际市场的“抢手货”,前来订购者络绎不绝。

    为充分利用稀土这一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战略性资源,强化对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稀土开采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龙南县政府对稀土金属的开采、销售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配额管理和指定经营制度:矿山必须按照计划指标进行开采,对超计划生产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没收其产品;指定专门经营单位并实行限额销售,严格执行产品准运制度。

    与此同时,该县成立了矿产品稽查大队,并在足洞、汶龙、黄沙等6个矿点进出口设立稀土检查站,安装24小时电子监控设备,监控稀土原材料的进出和成品的销售。然而,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却遇到一些不法稀土老板的“挑战”。

    2006年底至2007年初,龙南县检察院陆续收到一些群众举报:部分稀土老板受利益驱动,与稀土稽查人员相互勾结,“走私”稀土以逃避有关税费。

    龙南群众所称的稀土“走私”,是指稀土矿主违反稀土配额管理和指定经营制度,将无生产销售配额的稀土私自运销到非指定单位的行为。逃避税费、谋求非法利润是稀土非法买卖的动因。当地一位稀土老板透露,2006年刚出土的稀土市场价是每吨6万元,按正常通关需要缴纳每吨3万元的税费,扣除生产运输成本,利润是每吨2万元。而一晚上只要“走私”一车可装运50吨的稀土,就可以将本应缴纳的近150万元税费收入囊中。在巨额非法利润的驱动下,上级分配下来的生产销售指标显然难以满足稀土老板的胃口,偷采、倒卖稀土已成为稀土老板快速暴富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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