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春节开始,山西吕梁市纪委和监察局通过移动通信平台,每天向全市1113名处级以上干部发送一条廉政教育短信,据称目的是“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3月18日新华网)
类似的营造“廉政文化”,我们已不陌生。发廉政短信、万人高唱廉政歌、廉政格言征集、编辑出版《廉政镜鉴丛书》……一时间都是轰轰烈烈。结果不知究竟如何,但几乎无一不因其难脱作秀之嫌而受到广泛诟病。
用多种形式宣传廉政文化是件好事。但寄于过高期望,声称要以此战胜根深蒂固的腐败现象,显然有点幼稚。“买官卖官”岂是发发廉政短信就能消灭得了的?唱唱廉政歌能抑制“权钱交易”的冲动吗?一本“廉政台历”谁能保证不会被贪官用来记录“官商勾结”的秘密?收到“廉政贺卡”时,贪官们也许心中会打个激灵,但看过之后就从此能拒绝送上门的钱财吗?君不见,满口豪言壮语,满口廉政语录的贪官们,不是一个个前“腐”后继?
我们往往注重正面宣传,弘扬人性中“善”的一面,而忽视抑制或者惩罚人性中“恶”的一面;只注重树立正面“典型”的文化和宣传机制,而忽视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惩防“丑恶”的机制。其实对反腐败来说,注重正面教育的同时,更需要进行制度建设。在教育官员人等“不想”腐败的同时,一方面,完善现有的民主监督机制,使有权者“不能”腐败;另一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惩防腐败体系,使心有贪念者“不敢”腐败。这样的“制度反腐”,才是反腐败的正宗利器!(寸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