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颁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2007年10月28日颁布,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
2007年10月28日颁布,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颁布,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2007年12月29日颁布,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2007年12月29日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年4月5日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2月27日颁布,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7年7月8日颁布,2007年7月8日起施行
《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
2007年11月5日颁布,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点评:2007年在法律方面有很多可圈可点的亮点,特别是人权保护方面,2007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和出台了一批以保障人权为目标的法律,在这些法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等。
《物权法》作为规范物权关系的基本法律,确立了我国基本的物权制度,规范了物权法律秩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更重要的是为公民实现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之后调整劳动关系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贯彻实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措施,也是保障劳动者权利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2007年度还有许多值得一提的法律制定、修改和相继出台,例如《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扩大再审事由的范围,进一步强化了民诉诉权的权利能力,提高了人权救济的水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坚持在一调、一裁、两审的基础上,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法律救济渠道。《禁毒法》通过强化政府对禁毒措施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吸毒者家庭、吸毒者本人提供了可靠的人权保障。
2007年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规范政府权力,加强社会关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反垄断法的制定出台。例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基本职责予以明确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通过缩小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承担所得税的税率差距,为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保障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总之,2007年度,我国立法领域取得的成绩是喜人的,通过立法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推动了立法民主化的进程,弘扬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2010年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