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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事故背后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

[日期:2006-12-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通报11起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结果,一批官员受严厉查处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领导干部2人 ,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

    移送司法机关117人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刘铮 周芙蓉 陈玉明)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1日通报今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283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7人,包括两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在内的166名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天公布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

    他说:“通过调查认定,11起事故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4.15亿元。”

    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说,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领导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74人,45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受到处分的两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分别是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刘海生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华。

    刘海生对七台河2005年“11·27”矿难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李丰华对东航包头2004年“11·21”空难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李毅中分析说,从这些事故的调查情况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

    他说:“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

    蓄意瞒报、震惊全国的山西左云新井煤矿2006年“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48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的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蓄意瞒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

    李毅中说:“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他还说,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

    企业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李毅中指出,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黄树贤说,中国将坚决查处各类事故中的腐败问题,尤其注重加强对组织瞒报事故、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的查处,不管这类问题是否酿成事故,只要查实,都依法严肃处理。

    有关方面对山西左云事故瞒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有关责任人员均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组织瞒报的公职人员开除公职。更重要的是,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也进行了认真核查,5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李毅中说:“中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期,也是事故易发期,每天事故死亡人数为320人左右。”

    根据专家研究,为走出事故易发期,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李毅中说:“中国准备用10至15年时间走出事故易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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