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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强化监督提升监所检察工作水平

[日期:2009-08-0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日丹 [字体: ]

孙谦在云南调研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时要求

强化监督提升监所检察工作水平

  本报讯(记者徐日丹) 7月30日、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云南省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调研。他要求,监所派驻检察人员要提高职业忠诚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住当前有利契机,把监所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孙谦指出,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检察业务中有其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加强监所检察工作有利于监管执法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其他检察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各级检察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帮助监所检察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他还要求监所检察干部,特别是监所派驻检察人员要提高职业忠诚度,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刑罚执行中的公平和正义。

  孙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当前有利契机,把监所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把依法保护在押人员生命安全等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对在押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程序和方式;二是巩固纠防超期羁押的成果,提升纠防超期羁押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减、假、保呈报、审批过程中的违法问题,提升监督的实效;四是进一步增强监所检察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与反贪、反渎部门之间的合作和配合,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争取更佳的办案效果。

  孙谦还要求监所检察部门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全面承担起法律监督的职责。

  调研期间,孙谦在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的陪同下考察了云南省第一监狱、昆明监狱,并与云南省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以及昆明市辖部分基层检察院领导和监所检察干部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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